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镇江市地税“阳光审理”一开发商少缴税案件

发布时间:2013-11-13 15:2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地税稽查局检察人员正在向律师、行业代表介绍案情

    金山网讯 11月12日下午,一次镇江市地税部门“阳光审理”活动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开展。镇江市地税稽查局对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尾盘销售少缴土地增值税是否处罚问题进行公开审理。

    整个活动过程参照法庭审理的司法程序,除公开稽查局内部审理场景外,还引入辩论、质证环节,将“纳税人陈述”前置。在此基础上,组织律师代表、行业代表、社会中介组织代表进行辩论,最终形成审理结果。

   据介绍,近年来,镇江市地税部门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典型案件实行“阳光审理”,把案件审理工作从稽查局的“内部案头”移到中介机构的“三方平台”上,让当事纳税人、行业代表和中介结构都参与到税收执法过程中,确保税收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据统计,自2010年推行阳光审理以来,共审理12件税收稽查案件。(通讯员 朱德才 金山网记者 颜悦)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许益明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