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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逸翠园紫竹苑8号楼房产证何时办?

发布时间:2013-10-18 14:5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天上午,记者在金山网镇江论坛网络发言人版块发现,网友“似曾相识12”在【市住建局】板块发帖咨询“位于镇江新区大港逸翠园紫竹苑8号楼房产证何时能办?”

 镇江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随即通过“市住建局”官方账号回复称,拆迁业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首先应由开发企业向我中心申请初始登记,办理初始登记证,然后凭初始登记证、住宅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及拆迁安置等材料向我中心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经查,目前(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紫竹苑8号未办理初始登记。(金山网记者 张晨霞)

更多详情请点击:请问紫竹苑还迁房8号楼房产证什么时候可办?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条例》第五章第六十条 规定: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许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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