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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情架起政府与百姓之间的桥梁
——记句容市华阳镇司法所所长戴显根

发布时间:2013-08-12 09:2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戴显根,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6年,时刻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近几年来,他共调解各类纠纷260余起,聚众闹事、上访案件、征地拆迁等纠纷没有发生一件因调解不当而民转刑案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5%。

    心甘情愿:帮助刑释解教人员

    “司法所长这个岗位,既苦又累,但只要这些苦和累能换的社会的安宁,我就心甘情愿。”戴显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辖区每年都有刑释解教人员回籍,他们刚回籍这段时间是最容易再次步入歧途的关键时期,戴显根对他们投入更多的关爱,积极开展帮教工作,教育引导他们走上正道。

1963年出生的吴玉成,1995年因犯抢劫罪被判无期徒刑,2009年9年假释后,需每周接受华阳镇司法所监管教育。当得知刚假释的吴玉成属于“三无”(无工作、无住所、无亲人)人员时,戴显根主动便帮吴玉成找到一份管吃管住的工作,然后与当地相关部门协调给他建了40平米住宅房。最后,在戴显根再次得知吴玉成缺乏资金时,便资助2000元帮他解决实际困难。

现在的吴玉成在城里做起了水果批发工作,值得庆祝的是他今年2月刚领取结婚证。“虽然他之前的名誉不太好,但是我不在乎。因为我们很早以前就认识,对他还是比较了解的。”吴玉成的妻子章柏英告诉记者,“现在的他已经改过改过自新了,街坊邻里对他评价都很高。”

    类似于戴显根心甘情愿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的真实事例还有很多。如年仅25岁的刘某,曾四次犯罪,现刑满释放,戴显根帮他就业、修缮房子、申请救助……自2008年以来,华阳镇的刑满释放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在戴显根的安置帮教下,乜有发生一起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

 

戴显根(左一)走访吴玉成(右一)家

真心实意: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各类纠纷

“我是华阳镇司法所长,有什么事找我谈。”戴显根大声喊道。2012年8月,华阳镇北阳门社区李某与邻居杨某因占用巷道发生纠纷,晚上9时许,李某趁着酒性,夹着菜刀,扬言要干掉杨某,戴显根便上前大喊并制止。戴显根不顾个人安危,猛扑上前夺下李某手中的刀,并告诫李某这样做不仅违法,还会产生伤人的严重后果。最终在戴显根的引导、规劝,现场讲法律的教育下,李某终于屈服,愿意接受双方邻居的调解,并达成和好协议。

近年来,华阳镇周家岗自然村拆迁任务繁重,不少被拆迁户不懂政策法律法规,在拆迁过程中漫天要价。戴显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便到村里宣讲《物权法》和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在戴显根的宣传带动下,不到四个月时间,全村的拆迁整理工作基本结束。

戴显根(右二)进行调解工作

善于总结:归纳“调解息争”四大方法

身为华阳镇司法所所长的戴显根,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6年来,他总结出一套调解息争的方法:一是“心理缓和法”,如夫妻闹不团结,这时他就和基层调解员充当听众,当他们的出气筒,让双方把心里的话说出来,问题就好解决了。二是“角色互换法”,引导当事人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设身处地考虑问题,将心比心增进彼此包容,消除隔阂。三是“背靠背法”,对一些损害赔偿之类的案件,有时损害并不严重,只是双方为了面子大打出手。在调解时也会出现“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场面,这时候,就先把当事人分开来教育,避免正面冲突,然后通过有效的调解措施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问题。四是“情理教育法”,对“赡养、抚养、扶养”等“三养”案件,戴显根总是和调解人员一道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既让当事人明白人伦常理,重新唤起道德良心,又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改正自己的错误。

在戴显根从事司法工作26年来,他始终坚持着“让群众安宁,让社会稳定”的原则,为百姓办实事、为党委政府分忧愁。期间,他多次获得镇江市委、市政府、司法局、 人事局表彰,荣获镇江市司法局“三等功”两次、句容市“十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08年度被省司法厅评为防矛盾激化先进个人,2011年6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金山网记者 张晨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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