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见朋友与他人发生纠纷,男子章某“讲义气”上前助阵,岂料拉扯中踹了对方两脚致人重伤。近日,扬中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被告人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赔偿了被害人65000元。
今年2月22日晚,在扬中新坝镇某饭店门口,被害人严某酒后因口角与过往车辆内的薛某发生争执,引发薛某与严某一行人的互殴。章某见朋友薛某与人争执、互殴,遂参与其中,并将严某等人拽倒在地。
其后,章某准备离开,见薛某又与严某等人争执起来,他便过去查看。章某被严某抓住衣服,拉扯中,严某咬了章某的手指,章某愤怒之下踹了严某两脚,致严某膀胱破裂,经鉴定构成重伤。
案发后,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先后赔偿被害人65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邵倩雯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