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发布时间:2013-06-05 17:2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资料图

        金山网讯  如果人突然性的失去了劳动能力。该怎么办?今日(6月5日)下午,记者在游览金山网镇江论坛时发现,一个关于病退的问题和不知道怎么样办理手续的问题让很多人纠结。

        网友“宇航员2 ”发帖咨询,姐夫原来在镇江市东风水泥厂失业,后来自己缴纳社保,一直交了22年,由于身体中风,半身不遂。失去劳动能力,今年44岁,还没有达到50周岁。能否办理病退,如果能办理,是什么流程。现在在句容不在镇江!

        随后,记者在镇江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我省养老保险有关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15年以上、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男满50周岁或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我市参保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可首先向镇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该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已满15年,未达到办理病退的年龄条件,但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办理退职手续,领取定期生活费。不在本地的,可先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联系,确定时间后携带当事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就诊病历材料等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申请,联系电话:85340578。待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再办理退职等后续手续。(镇江报业全媒体记者 唐娇)

来源:金山网 作者:  责任编辑:万嘉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