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旅游  >   旅游新闻

江西龙虎山景区有村民违章建房

发布时间:2012-06-15 17:25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又一次摘取到“金字塔尖的荣誉”的鹰潭龙虎山,如今已是拥有世界地质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的“双冠”景区。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如今的景区却冒出大量违章建房,令景区景观大受影响。  李来兴是龙虎山镇龚店村李家村小组的村民。因为斜屋面隔热层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降到“4块红石”高度的位置,他家的两层房屋以上超高部分被依规拆除。同样被强制拆除的还有鱼塘村口上舒家舒时华家两层房屋的斜屋面隔热层超高部分。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龙虎山“申遗”之初,为了实现“拆障、显山、露水、见秀”,景区建筑物与自然风貌完美融合,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出台了《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村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景区内村民房屋的高度必须控制在三层或二层,对超高房屋实行降层。

  记者注意到,根据办法规定,龙虎山镇辖区的西源村3个村小组、龚店村4个村小组、豪岭村1个村小组、鱼塘村2个村小组以及龙虎村5个村小组的村民建房高度控制在二层,其他范围村民建房则须控制在三层以内。

  知情人告诉记者,在两层以上,村民可以建檐口处高度不超过4块红石高度的斜屋面隔热层,一旦超高将被视为违章,必须拆除。据了解,一块红石的高度约25厘米。

  然而,记者6月8日调查发现,超高违章建筑在龙虎山镇的规划区内却是随处可见。

  在二层控制区域内的鱼塘村口上舒家,紧邻206国道旁有两栋正在兴建的房屋。房屋的墙面还没有粉刷,记者清楚地看到,在二层之上加盖一层至少有8块红石的高度。走进村里,无论是正在建的还是已经有人入住的新屋,其二层之上的斜屋面隔热层高度都远远超过4块红石的规定高度。根据规划,龙虎山村圩上206国道以东范围内村民建房高度也是二层。但在通往正一观景区道路旁,一栋准三层的新房特别显眼。房屋主体结构基本完成。在新房右边紧邻道路,是两栋二层的房屋,都没有完全封顶。主人告诉记者,原先建房时被告知不能超高,现在看到别人盖了三层,正准备考虑再加盖一层。

  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党委委员李斌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景区的确存在村民违章抢建房屋现象。据他介绍,随着龙虎山核心景区的不断扩大,对景区村民建房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从2008年到2010年间,为配合“申遗”,当地举全市之力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申遗”考察线路沿线严重影响景观或者规划要求的房屋进行整体或者局部拆除,这其中包括对超高房屋进行降层和“穿衣戴帽”,仅此一项的花费超过3000万元。

  李斌告诉记者,现在政府面临两个方面的压力。一是为配合“申遗”,很多村民当时被要求暂停建房,现在有建房需求;二是2010年特大洪涝灾害后,许多无房户要求建房。两方面的因素累积在一起,加上以前对农村建设存在粗放管理,导致村民抢建房屋。

  “从今年年初,管委会已经着手对景区内的村民建房情况进行过摸底,对于违章建筑,该拆的拆。”李斌最后透露,管委会正在制订新的《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村民建房管理办法》,以加强景区村民建房管理,保护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资源。

(作者:  责任编辑:高寅
分享到: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