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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店客人车停酒店旁被盗 酒店拒赔损失

发布时间:2010-10-26  来源:南海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因为要住酒店,把电单车停在酒店的旁边,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电单车丢了,可酒店拒绝给失主赔偿。这事就发生在市民杜小姐身上。

住宿停车将车丢失

市民杜小姐告诉记着,10月21日晚上10点半左右,她和她的妹妹来到海口市海秀路奥斯罗克大酒店住宿。当时把电单车停在酒店大门旁边。“我们停车的时候,酒店的保安还给我们做了手势,指示我们应该放在这个地方,我们也很放心,把车停在那就走了。保安也没有向我们询问什么。第二天早上要取车却发现电单车丢了。”杜小姐说道。

随即杜小姐报了警。海府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案后将酒店的监控调出来查看。监控上显示,当天晚上凌晨4点左右,一名穿白衣的男子将电动车骑走了。办案的民警对此展开调查。警方认为赔偿问题,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下,建议走司法程序。“我想,我的电单车是在酒店旁丢失的,责任应该由酒店来负,当时酒店方说他们周末将开会讨论此事,10月25日会给我一个答复。”

双方各执一词,酒店建议杜小姐走法律程序

今天上午,杜小姐如期来到奥斯罗克酒店,该酒店的大堂经理李海梅表示,杜小姐停放车辆的位置虽然是酒店周围,但是那明确写着“不能停放车辆”的警示牌,“保安说并没有让杜小姐将车停放在那个位置。当晚的当班保安说已经和杜小姐说了不能将车停放在那里,是杜小姐执意要停在那里。”对此杜小姐坚决否认。杜小姐说,当晚天色已晚,并没有看到那里有指示牌,并且她是按照保安的指示停车,是保安的失职使电单车丢失。为此,杜小姐想让李经理把当晚的当班保安叫出来当面对质,但遭到李经理的拒绝。

李经理认为,双方各执一词,双方当面对质也不会出结果,“调查是警察做的事,如果杜小姐不满意,可以让警方传讯当晚的当班保安录口供。而且我们酒店也会对此事展开调查,但是这是我们酒店内部的事,不方便向外人公布。我们认为这不是我们酒店方的责任。如果杜小姐不满意,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我们酒店。”李经理表示。

(作者:  责任编辑: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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