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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旅客请勿携带超量货币

发布时间:2009-01-07 07:30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关温馨提示:进出境旅客请勿携带超量货币

    新华网天津1月6日专电(记者孟华)春节进出境高峰将至,天津海关提醒广大旅客要遵守法规,按照限额携带货币。如确需携带大量现金出境,应先办理有关手续,海关将凭其证明验放。日前,天津海关查获一起携带大量港币现钞出境案,共查获港币42万元。

    2008年12月31日,天津机场海关工作人员在办理CA104次航班一名中国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出境监管手续过程中,一件正在接受X光机检查的行李引起了值班关员的注意。根据经验判断,行李中可能有夹带物品,值班关员马上对其开箱查验,发现行李中夹藏大量港币现钞,共计42万元。目前,此案已由海关缉私部门立案处理。

    据了解,2008年天津海关共查获6起旅客进出境违规携带外币案件,总计数额近45万美元。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国内居民前往境外留学、旅游和消费等人数逐年增长,根据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携带证》。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应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上述部门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据了解,对个别采取隐藏、伪报、瞒报等方法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的旅客,海关将根据《海关法》及《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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