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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立法保护旅游洞穴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08-09-01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华网贵阳8月31日专电(记者施雨岑)在近日开幕的“中国·贵州·织金国际旅游洞穴论坛”上,中国的地质学家和洞穴研究专家提出,由于没有法律约束,缺乏科学保护意识,我国大多数已经开发的旅游洞穴已经遭受严重破坏。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开发

了400多个旅游洞穴,由于手段简单,缺乏科学勘察和法律约束,大部分洞穴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立法来保护洞穴资源已经刻不容缓。”本次国际旅游洞穴论坛的主持人、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教授、国际洞穴学联合会前秘书长张寿越说。

    据介绍,目前我国大多数供游人参观的洞穴都缺乏必要的强制性保护措施,无法约束游人对洞穴的伤害行为,比如闪光灯拍照、随意刻字、私自藏带石钟乳,甚至由于缺乏法律约束,洞穴的管理部门本身就存在很多破坏行为。

    “比如说,我去过很多的洞穴,所有洞内光源都是彩色灯泡,这对脆弱的洞穴伤害极大。”张寿越说,“更可怕的是,很多洞穴都私自将石钟乳出售,这在欧洲等法律法规健全的地方是不能想象的。”

    据法国洞穴探险家让·波塔西(Jean BOTTAZZI)介绍,法国对洞穴保护不仅有一整套法规和措施,并且每名洞穴探险爱好者在相应组织注册登记后,就必须接受法律培训,知道如何去保护洞穴不受人类损害,哪些破坏行为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到目前为止,整个法国已有7000多名洞穴探险者接受这样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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