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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办要求做好五一旅游 加强管理严查不法经营

发布时间:2008-04-23  来源:搜狐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新网4月23日电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08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加强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查零负团费、以次充好等不法经营行为,禁止强迫消费或变相强迫消费,积极倡导旅游行业诚信经营。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08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假日旅游协调机构:

  2008年“五一”假期即将到来,虽然按调整后的假日制度只放假3天,但由于“五一”历来是春季游客出行高峰,“五一”前后旅游接待和安全保障仍面临较大压力。为做好“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保障,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一)加强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强交通集散地、旅游节庆活动场所、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游乐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监管。各地要加强旅游车辆的运营监管,加强旅游道路路况的检查和维护,增强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及警力部署,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三)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各地要加强一线服务人员和旅行社领队、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置能力。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旅游各环节的安全防控等级,确保团队旅游安全。

  (四)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旅游、公安、交通运输、铁路、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重点加强对探险旅游、自驾车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安全引导,及时发布旅游出行提示。要完善旅游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丰富旅游产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根据假日制度调整后市场变化趋势,结合“五一”旅游市场需求,积极引导开发适合不同消费需求的观光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近郊乡村旅游等旅游产品,努力丰富假日旅游市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

  各地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查零负团费、以次充好等不法经营行为,禁止强迫消费或变相强迫消费,积极倡导旅游行业诚信经营。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的考核和监督,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切实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力提高出境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形象。

  三、加强公共服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的作用,加强直接面向游客的旅游出行信息服务。

  各地要积极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广泛宣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文明旅游温馨提示”,倡导游客理性出游、文明出游。加强对出境游客的文明礼仪教育,提升文明旅游素质。要积极宣传丰富多彩的假日活动,宣传一线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热忱服务的精神风貌,宣传人民群众欢乐祥的假日旅游生活,为迎接奥运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旅游工作水平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加强对“五一”假日旅游市场的监测与研究。及时启动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准确收集和掌握统计资料,分析假日旅游市场规律和旅游消费动向,不断提高假日旅游工作水平。要总结本地区“五一”假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和特点,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并于5月3日下午5时前报送全国假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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