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11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该局面向社会重金征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关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负责评审,机关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同时被采用的,奖励10万元人民币;分别被采用的,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
(11月14日《大河报》)
为了一个所谓的形象标志就要砸出10万元,药监局钱多的没地方花了?尽管河南药监局说得天花乱坠,赋予形象标志那么多真真假假的功能,恨不得把征集形象标志描述成天大的好事儿,但是很显然,民众的思维还是没有跟上药监局的跳跃速度,大家依然没弄明白,花10万元钱征集形象标志和提升药监局形象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难道说,药监局的形象是靠钱砸出来的?
作为政府机关,愿意在民众心中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当然是好事,但是不能靠搞歪门邪道来实现这一目标。民众并不糊涂,药监局也无需装糊涂,政府部门的形象关键还得看你的实实在在的工作而不是靠一掷千金砸出来。不是有那么句话吗,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药监局的形象如何,民众心里有杆秤,会根据你的工作实际给打分,你自顾自地给自个脸上贴金,民众未必会买账。
况且话说回来,药监局又不是银行,办公室里也没放着印钞机,10万元的真金白银归根结底还是纳税人掏钱。药监局是不在乎,民众却要考虑自己腰包的承受能力。本来吗,纳税人可以花钱养着你,但没有义务再掏钱为你搞形象设计。不愿意俯下身子一步一个脚印用扎实的工作去擦亮自己的招牌,却光想着花钱买,连商量都不商量就让纳税人额外掏腰包,天底下的好事都成了你的了,你真把民众当成了“冤大头”了?
或许,药监局“不差钱”,但民众却见不得这样的败家行为,征集行为背后透露出的“财大气粗”深深灼伤了民众的眼睛,这么折腾只会画虎不成反类犬,把自己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别说什么提升自己的形象了,不给自己的形象抹黑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