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我市检察机关将廉政关口前移,对重点工程建设开展“同步预防”的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
昨天,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投资项目,将廉政关口前移、努力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先后介入北部滨水区建设、丹阳黄冈取水口、扬中238省道改线、谏壁电厂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技楼以及镇江新区万顷良田工程等六大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涉及建设资金161.1亿元。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上述工程开工前,检察机关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工程建设过程中,检察机关一方面设立检察工作站,派出专门检察官现场监督招投标、设备和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另一方面在工地现场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定期进行座谈走访,全程监督检查。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上述六大建设工程保持了重大事故为零、质量问题为零、违法违纪现象为零的“三零”记录。
(通讯员 马晶 记者 童本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