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桑兰的律师海明称,桑兰愿意打性侵案的官司,本意是想借此机会拿到美国绿卡。
海明表示,桑兰、黄健想移民美国,在美国生美国公民小孩既不是隐私,也不是秘密。世人皆知。刘国生早在他2011年4月9日的博客里就公布了桑兰黄健共同署名的一封E-mail,里面他们清清楚楚地说了要在美国生美国公民和将来到美国生活的。
刘国生是桑兰当年在美国时的监护人,也是桑兰天价索赔案最早的被告之一。海明透露,刘国生公布的那封E-mail中,桑兰这样说:“我们想马年要个小孩,在美国生,做美国公民。以后我们也会选择到美国生活,我想的只有快乐,不想太复杂的事情,我脑子费了太多,觉得太累了。请你们理解。”
海明补充说:“桑兰希望我帮助她办绿卡。我尽了力。但还是找不到什么理由。桑兰已经不是什么美国需要的‘特殊人才’了,反而还可能成为美国纳税人的公共负担,这条‘特殊人才’绿卡路走不通。实际上如果桑兰报性侵案能成功,桑兰可以作为受害妇女办U签证。U签证只给刑事重罪受害者。当然强奸罪受害者合格。U签证是可以转换成绿卡的。桑兰知道这个法律。所以说桑兰有强烈的企图,希望性侵案能够成功立案,她将一举两得,既有赔偿金,又得绿卡。”
海明表示,桑兰说自己“误导”她,其实是在指责他没能够给“好主意”,来让性侵案得以成功。“她现在没成功,她失望至极,恼羞成怒,就怪律师没帮她!大家不要认为她后悔报性侵案了,她后悔的是没人帮,使报案失败。”(新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