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报道称,陕西商洛市商州区政府向上级申报计划建设廉租房600套房,但在约定期限内却一套未建,实际只利用商品房改出72套,而该计划的1600万元国家专款已经拨付到位。商州区政府近期提出补救整改措施,72套廉租房在6月底前摇号配租,另外528套廉租房将开始施工。(5月30日《新京报》)
先允许我转述一则有案可稽的社会新闻:2010年初,海口一无业男子肖某某自称在房产局工作,以卖廉租房为名向符某某等四人诈骗19万元,经龙华区检察院指控,法院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公民虚构廉租房得利,显然属于诈骗;地方政府虚构廉租房获取中央财政拨款,还有更“雅俗共赏”的词儿来定性其行为吗?论数量,19万和1600万显然不可同日而语;论影响,个人诈骗和公权违规之害更有天壤之别;论结果,结果是什么?
这是一件非常便宜的事情:查不出,这“600套”的注水数字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实,甚至确凿地必要写入国家廉租房年度成绩榜,千万专款也可以“另有重用”了;查出来,反正国家专款已经到了,“补建”终究是个不算伤筋动骨的活儿,“留得青山在”,不怕下回不能套现得更完美——毕竟,媒体不是孙悟空,总有眼睛不亮、应接不暇的时候。
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未来五年,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其中,今年1000万套,明年1000万套,后面三年还有1600万套,使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今年是我国保障房建设大提速的一年,要完成1000万套,而分到各地的任务都是硬任务,也是必得完成。然而,现实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家证券机构4、5月对河南、河北、湖北等地进行保障房建设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将此前就一直在建设的教师宿舍、工矿企事业单位员工宿舍、职工公寓和人才公寓等纳入了保障房统计中。更有甚者,比如广东顺德一保障性住房用地被美的集团以底价竞得,将建设2000套限价房和400套公租房。但竞买文件中却注明,该批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将定向供应顺德大企业员工,而事实上,在顺德符合大企业标准的,只有美的集团一家。资料显示,顺德市今年领到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是7750套,仅美的这一个项目,就占去总任务的近1/3……凡此种种,廉租房于全国的命运,几可窥斑见豹。顺带着普及一下“国际惯例”吧: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首先是把发展重点放在廉租房上,廉租房占本国住房市场的比重一般在十几个百分点,例如美国这一数字为17%,欧盟国家平均为18%。
廉租房上的“注水”或者“缩水”,让公众觉得这保障房似乎成了颇具魔力的橡皮泥。但房子上的事情,查证与监督起来并不是很有难度的事情,随便做个暗访、简单来个调研,掘进真相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问题是,为什么廉租房上的猫腻还是如此妖娆多姿?为什么骗取保障房配套资金如此容易?为什么保障房上的暗度陈仓总是媒体扮演着说真话的孩子?
我们不妨换另一些更直接的问题:1600万元“国家专款”是怎么拨下去的?拨完之后有没有回访与调查?如果挪用或谎报廉租房上的政绩,操控保障房制度的地方官员该当何罪?这些问题,显然不是“补建”二字能担待得了的。保障房的前世今生,与商品房市场的吊诡相映成趣,与公民居住权益上的多舛暗相呼应,更与地方权力对公共政策的消解互为表里。1600万廉租房“国家专款”被套现,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看,真相还仅仅开了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