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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禁烟
罚款不是一粒“速效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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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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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禁烟
罚款不是一粒“速效丸”

  5月31日是第24个“世界无烟日”。广州市城管委表示,目前广州15个控烟执法部门共有控烟执法人员2673人,全市各类场所现共有控烟劝导员8880人,控烟执法主要以劝导教育整改为主。自去年9月以来,到目前为止,还未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出一张罚单。(5月29日《广州日报》)

  这一做法可以简单概括为“多劝少罚”。我认为,这是禁烟的方向所在。

  面对公共场所禁烟应该明确这么一个观念:再重视都不为过。这不仅仅因为禁烟关乎公众健康,还在于烟抽与不抽中,隐含公共文明、公共道德、公共责任的思考。正因而此,人们对于一段时期以来针对禁烟出现的高调及系列举措,给予了充分理解。然而理解归理解,并不意味着就要全盘接受现行禁烟中的一些做法。比如说,有些部门以禁烟为由要求增设部门、增加编制、增添经费的做法,特别是其中的罚款化思维,都有商榷之处。

  拿罚款化思维来说,有些部门有些人认为,要想禁烟取得实效,就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就必须有实实在在的处罚。从实用主义出发,如果对于抽烟的监控达到了全天候无缝隙,每一个人在公共场所抽烟都会被发现,每一个在公共场所抽烟的人都会受到处罚。那么可以乐见,公共场所抽烟这一世界性难题将会一夜解决。然而,目前的人力与物力能够做到“疏而不漏”吗?

  不仅如此,过度依赖罚款,还会产生副作用,造成工作方法的简单粗暴。现实生活发生太多“以罚代管”事例,禁烟同样不能免俗。一般人还有一种逆反心理,当禁烟多以罚款面貌出现时,难保不会有人误解禁烟的初衷,当作是为部门谋利,从而抵触禁烟。

  抽与不抽,私下里只是个人习惯,到了公共场所则是一种文明。而对于文明的问题,最好还是回到文明之道上来。对于禁烟来说,劝导和罚款都是为了养成公民的文明习惯,如果劝导有用,那就无需罚款;如果劝导无用,那则说明文明气场还未形成,整个社会对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文明底线属性,还未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而这,显然不是靠罚款就能奏效的。

  作为公共文明的内涵之一,公共场所禁烟不可能单兵突进。可以针对禁烟出台更多规定进行更多宣传,但就禁烟谈禁烟效果终究有限。既然劝导能够起到作用,那又何必以几十元的罚款,给禁烟贴上功利化的标签,让人们产生不必要的联想呢?因此,面对公共场所抽烟就应该“多劝少罚”。

  (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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