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扬中市纪委将自办案件作为衡量办案实绩、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尺,今年以来,共完成自办案件20件,占立案总数48.78%,同比上升81.8%。
规范线索管理,实现“快立”。明确由案管室负责对不同来源的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形成有检查、信访、案管等部门参加的案件线索集中排查评估机制,对评估认定把握较大的线索立即开展初核。形成办案合力,实现“快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大要案件查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集中精力突破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效率。审理提前介入,实现“快结”。对重大案件、案情复杂、疑难和分歧较大的案件以及领导交办的案件,在承办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后,提请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及时对案件事实、证据状况、定性定量等方面形成基本判断,为正式审理打好基础。(俞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