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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5月底前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细则

发布时间:2010-05-06 10:06  来源: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新网5月5日电 中国政府网今日刊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要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5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通知中提到,要实现“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任务还相当艰巨。

因此,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需要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发布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并且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加大高效节能空调推广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产品,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5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此外,通知还提到,要推广节能灯1.5亿只以上,东中部地区和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发布第七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动态管理。

延伸阅读:

另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5日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和部署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了重要讲话。温家宝强调,要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促进,开发与节约相协调,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并提出了7项工作。

这7项工作是: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切实加强用能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温家宝要求,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要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做好月度、季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情况的分析和预测预警,抓紧研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途径、保障措施、政策体制等问题。

同时,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省级政府要抓紧制定本地区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市、县和有关企业,并于5月20日前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在5月底前下达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确保落后产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通知指出,要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5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作者:  责任编辑: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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