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遭遇“牌照”路障-镇江金山网新闻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车市  >   综合新闻

汽车以旧换新遭遇“牌照”路障

发布时间:2009-05-31 17:08  来源:经济观察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经济观察报5月31日报道 “全国汽车下乡万里行”在山东临沂启动的那天,现场排列了上百种汽车,30余家汽车厂家现场办公。“现场购车、现场上牌、现场补贴、现场报废”等“以旧换新”的优惠政策引得数万农民从周边赶来。

山东是全国最大的农用车生产和保有省份。高额的政策补贴使得山东农民、汽车经销商以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都对“以旧换新”的市场寄予厚望。

“家电下乡”在全国推开势头正猛,“以旧换新”的消费政策又开始接力。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采用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同时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该政策将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进行试点。

失望的汽车回收商

这几天,山东省临沂市广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建军有些郁闷。作为临沂惟一一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高建军原本希望在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中分一杯羹,然而“牌照”卡壳,他感到愿望可能落空。

“万万没有想到,汽车下乡启动十多天来,整个临沂市享受到轻卡下乡补贴政策的农民只有4户。”高建军说。

临沂市各类机动车保有量达150万辆,其中农用车16万辆。

在微型客车火爆销售的同时,轻卡却遭到冷遇。由于轻卡下乡采取的是“报废并换购”的补偿方式,而报废农用车的“牌照”问题,使真正享受政策的农民凤毛麟角。

根据 《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也就是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可以补贴5000元。直补的政策使得微型客车4天内销售了2000多辆。但询问轻卡的人大多失望而去。

按照方案,农民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下简称“换购轻型载货车”)予以10%补贴。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每辆分别给予补贴2000元和3000元。

高建军说:“轻卡报废换购补贴额度相当可观。以农民换购一辆3.5万元的五菱车为例,10%的补贴大约是3500元,报废补贴3000元,汽车回收价格还有1000多元。”如此算来,农民报废换购一辆车可以少出8000元的费用。有农民给记者算账说:“这相当于以一辆三轮农用车的价钱买了一辆四轮轻卡,也等于当地农民两年的人均收入。”

按照补贴政策推算,火爆的场面也应该出现在“轻卡换购”现场。为此,高建军投入了十多万元在临沂3区9县布设了汽车报废站点,准备大干一番。

然而,坐在冷清的换购现场,高建军向前来咨询的农民一打听才知道,绝大多数农民因为农用车的牌照问题,无法领取财政补贴。

按照规定,我国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年限都在8年以上。但以往,农用三轮车和低速货车要求在农机部门办理牌照,并没有交警部门颁发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在“汽车下乡”实施方案中,报废旧车、领取补贴必须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使农民无奈放弃了换购,无法享受国家的补贴政策。

高建军告诉记者,按照实施方案,还有一个无法获得补贴的原因是,以往农民转手自己的车辆,往往并未在交警部门登记,导致了车辆牌照上的户主和现在的车主不是一个人。

牌照”卡壳

巨大的市场空间应者却寥寥,高建军再也坐不住了,他来到临沂交警部门进行咨询。咨询的结果是,目前临沂市农用车中70%挂着农机部门发放的牌照,约有20%的农用车不挂牌或者缺少相关手续,实际上仅有10%的农用车符合汽车下乡政策的要求。高建军说:“这些天了,没有一户农民前来报废换购轻卡。”

临沂市遇到的问题并非个案。中国最大的农用车制造商——时风集团在聊城的一位经销商刘先生告诉记者,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对轻卡销量的贡献度几乎是零。到目前为止,公司没有换购出一台车。“这与几年前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挂农机牌照有着直接的联系”。

来自中国汽车协会的统计显示,3月份“汽车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当月全国轻卡销量为16.28万辆,同比下降0.7%,而微面同比增幅高达39.5%,达到16.59万辆。4月份,微面销量进一步上扬至17.16万辆,同比增长70.66%,而轻卡销量仅为14.67万辆,虽然同比略有上升,但是环比出现下滑。

山东省农用机械管理办公室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最初都是在拖拉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004年5月1日,国家开始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都是以农用车的身份在农机部门办理牌照的。

事实上,2004年以来,公安部与农业部一直就农用车管理权属进行博弈。1986年以前,国家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全国105个城市的机动车及其驾驶员管理,农机部门负责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管理。

1986年10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对全国城乡道路交通依法管理,包括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牌发证等”。为体现道路交通一元化管理的原则,又不耽误农机“上路下田”,国务院采用了“由公安部门委托农机部门管理农机”的办法。使得农用车虽有牌照却没有行驶证和驾驶证。

我国农机产业发展快速,许多种新型农业机械,诸如农用三轮车、四轮运输车、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等相继出现,生产规模也不断扩大。而国务院自1986年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之后,没有再明确规定农用车最终由哪个部门来管理。

山东省农用机械管理办公室的这位官员表示,其间,公安部曾多次要求将农用运输车划给交警部门管理,但却因各种原因相继搁浅。一直以来,农用运输车在农机部门挂牌和交纳税费并享受着农机补贴待遇。

2004年5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农用车”被彻底取消,三轮和四轮农用运输车的上路行驶,由过去的农机部门管理改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

但管理权属的遗留问题给汽车“以旧换新”带来了新的障碍。

“国家采取报废换购政策有淘汰落后产能的用意,但在汽车下乡政策制定过程中,忽视了农用车管理权变更问题,导致国家政策得不到真正实施,农民无法从下乡补贴中受益。”高建军说。他呼吁,希望政府部门尽快调整政策,使汽车下乡政策得以及时落实。

山东省经贸委产业政策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正在考虑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这一问题。

山东远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昆认为,轻卡补贴程序复杂致使农民换购意愿低。他建议,既然国家借汽车下乡来推动农用车升级换代,淘汰落后产能,是否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汽车下乡”的直补方式,简化手续,使更多农民从中受益。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分享到:

金山论坛】 【返回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