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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批发零售实行政府指导价

发布时间:2009-05-10 07:28  来源:中国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网5月8日讯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制定并印发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办法》规定,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程圣中)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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