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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租车份钱明年起下调

发布时间:2008-12-01 07:42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为给出租车营运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经广州市政府各部门研究决定,出台八项措施,支持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从2008年12月1日起,下调广州市市区出租车企业对每台出租车月收费,下调额度为800元。

  措施1

  为的士司机缴社保

  对企业乱收费等侵害司机合法权益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近期由市交委会同劳动保障部门检查企业依法为司机办理缴交社保的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成其整改。在《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员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明确司企双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尤其是广大司机关心的税费收取,在合同中进行详细、明确的约定,有效维护广大司机的合法权益。

  措施2

  杜绝乱处乱罚行为

  对出租车司机发生的交通违章和营运违章等违章行为,凡行政部门已作出处理的,各出租车企业不得以加强管理为名再次实施经济或停产等变相处罚;不能以罚代管,用经济处罚代替管理和教育司机;不得以恶意处罚或以停产等变相处罚司机。

  要以教育和引导为主,坚持通过培训来加强管理。加强检查和监督。市交委等有关部门将到企业检查落实情况。同时,保持司机投诉渠道畅通,司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上广州市交通网投诉信箱、拨打市交委96900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并专人负责处理投诉,对司机投诉出租车企业重复处罚或恶意处罚的行为,做到投诉一宗,严查一宗、回复一宗。

  措施3

  百天整治非法营运

  市综治委召开打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动员政府相关部门、区、县级市上下联动,开展历时100天的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对象:利用大客车非法拉客,利用私人蓝牌车、“克隆车”非法拉客,利用微型面包车、改装开棚小汽车、中巴车、残疾人三轮车、电瓶车、电动单车、机动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非法拉客,外地出租车异地非法运营等对象。

  重点打击全市15个非法营运突出区域:包括越秀区:省、市汽车站周边;越秀南客运站周边;荔湾区:芳村、窖口客运站周边及桥中地区;康王南路、十三行、南方大厦一带;海珠区:海珠客运站周边、广州大道南洛溪桥脚一带;新港路中大布匹市场周边;天河区:天河客运站周边、龙洞一带;沙河大街、濂泉路一带;白云区:新市(机场路)地区;罗冲围客运站周边、增槎路;永泰及夏茅客运站周边;黄埔区:黄埔客运站周边、石化路;大沙地、丰乐路;萝岗区:开发区西区;开发区东区。

  专项行动瞄准的整治目标:通过建立打击非法营运举报制度,加大整治力度,打击一批非法经营者,打掉一批控制非法营运的团伙,处理一批暴力抗法者,销毁一批假牌假证、改装的非法营运车辆,实现中心城区无非法营运,车站、机场周边基本没有非法营运,城乡结合部无明显非法营运的地区。

  措施4

  企业不得收停车费

  自广州市2007年11月规范出租车承包费管理后,经过一年的实践和对行业经营状况的研判,为减轻出租车司机负担,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和市交委研究决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下调广州市市区出租车企业对每台出租车月收费,下调额度为800元(文件随后下发)。具体如下:

  市区(不含花都、番禺、从化、增城)出租汽车企业向每台出租车收取的承包费或综合服务费等费用,每车每月统一下调500元。其中,原各出租车企业响应广州市出租车协会倡议,出租车企业已经向司机发放的每车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可从本通知实施降低的承包费或综合服务费中抵扣。

  取消出租车企业向司机收取停车场服务费每车每月300元,出租车企业不得以本公司的场地再向司机收取任何停车服务费用。

  市物价局和市交委表示,该规定出台后,原有关规定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按新规定执行。出租车企业不得向司机新增任何收费项目,不得提高任何原有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花都、番禺、从化、增城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当地出租车企业向司机收费的管理和调整办法。

  措施5

  打击娱乐场所收费

  针对广州个别酒吧、娱乐场所值班保安人员巧立名目,强行向候客的出租车司机收取保护费、候车费等损害广大司机合法权益的行为,市公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酒吧、娱乐场所等的管理,依法严厉惩治收取停场费、保护费以及殴打出租车司机、打砸出租车等违法行为;另外,公安、交通部门呼吁广大出租车司机朋友,今后若遇到类似问题,要及时进行举报或拨打110报警。

  措施6

  引导司机错峰加气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出租车车载智能系统和羊城交通台、广州电台交通台,每天定时多次向司机发送加气站排候信息,引导出租车司机合理选择加气时段和气站。建设加气站视频监控系统,对加气站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结合车载GPS信息发送。

  定期对各加气站进站加气车辆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各出租车企业开展错峰加气工作。

  协调各供气商全力保障气源供应,充分满足出租车加气需求;同时督促各加气站在高峰期增派工作人员,维持现场加气秩序,有效缩短加气、收款、进出气站的时间。

  派出工作组昼夜对各加气站进行巡查,针对影响出租车加气效率的问题,及时研究和处理。

  措施7

  印发地图增落客点

  市交委将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继续为司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进一步缓解出租车司机“停车难、吃饭难、如厕难”等三难问题。

  将在全市现有230多个出租车上落客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天河城周边、天河城购书中心等多个客流量大的路段,增设出租车上落客点,专供出租车停车上落客使用;会同交警部门在一些主干道设置临时停车上落客点。

  选择有条件的停车公厕旁设置出租车司机如厕临停点,并向出租车司机免费印发《广州市出租车司机方便地图》。

  在目前已投入使用的4个出租车“司机之家”的基础上,继续规划、建设“司机之家”,更好地为司机提供吃饭、入厕、休息、洗车等服务。

  措施8

  要为司机排忧解难

  市交委要求各出租企业认真分析和解决司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司机关系的和谐发展。

  丰富司机的业余生活。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司机之家和图书室,提供彩电、空调、体育健身器材和图书阅览活动设施等。

  建立重大节假日慰问联欢制度,组织开展对司机和家属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

  继续开展司机“评星”、“评优”活动,为司机提供充分展示服务水平,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和平台。定期评选优秀司机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并定期分批组织优秀司机免费体检。

  生活上排忧解难,给予及时关怀。建立家访制度,及时了解帮扶生活困难司机家庭,特别对患有严重疾病等严重困难的司机家庭,给予相应的经济救助,并做好跟踪。

  为方便解决司机在营运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现向全市出租车企业和司机公布各政府管理部门的受理电话:市交委:96900,市物价局:12358,市劳动保障局:12333,市公安局:110,市质监局: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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