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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低保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发布时间:2015-04-22 08:3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拥有机动车车辆、自费出国旅游、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经常出入酒楼吃大餐、戴好几万元金表……出现此类情形的广州市民将不予认定低保或给予停保处理。4月1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草案)》,将加大对于骗保的处罚力度,以保障低保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并引导低保对象再就业。

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每年都将“底线民生”列为省十件民生实事之首,2013年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每年由省政府根据各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人均财力等因素,分区制订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最低标准。2015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上月已经印发各地,今年各项标准相比于去年均有所上升。近些年,随着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相继建立,我省的低保政策体系日益完备,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困难群众来说,低保金是最后一道生活保障,可以说是“保命钱”。但在一些人眼中,却成了垂涎不已的“唐僧肉”,这也导致各类违规低保现象层出不穷。低保“错位”的危害不难想象,不仅会导致真正有困难的群众享受不到政策利好,而且会衍生基层治理腐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几年,全国各地加大了假低保清查力度,虚假骗保现象不断被查出,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据统计,从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我省查纠72481人。由此可见,要保证低保政策不缩水不走样,必须建立起更加完善的低保配套制度,对低保困难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对骗保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失职行为加大追责力度。

在完善配套制度方面,广东一直在积极探索。去年,省民政厅制定了《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低保需接受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对。这一办法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通过“核对先行”,可将“关系保”、“人情保”以及提供虚假信息进行骗保等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从一开始直接排除在低保受理程序之外。此次广州市出台的新规又是一次“率先”之举,对现行低保政策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特别是关于不予认定低保资格、停止低保待遇、可以免除社会公益服务三类情形的规定比较详细,非常具有现实针对性。实施好的话,既能确保生活困难的群众切实享受到低保政策,也能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让公众真正体悟到制度的公平正义。

政策的生命力在实施。骗保现象之所以屡见不鲜,除了把关不严、审查不力等原因外,许多情况下还与基层的涉农腐败有关。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在不少“私吞”低保的事件中,一些基层干部“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他们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追责力度,对不履行职责特别是优亲厚友、贪污挪用低保资金的实行“零容忍”,绝不容许姑息迁就。同时,在适当条件下,政府还可购买公共服务,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承接一部分基层干部手中的公共职权,促使低保发放工作专业化、透明化,杜绝暗箱操作的“官保保”。

在当前社会救助制度日趋完善、真金白银投入加大的背景下,我们要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政策落实到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感受到真真切切的温暖。(南方日报评论员)

 

来源:南方日报-新华网 作者:南方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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