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你言我语

科级干部“亮家底”助力基层反腐

发布时间:2015-04-19 08:1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科级干部也要申报个人事项,这是北京、贵州、海南等地悄然启动的一项新政策。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一些县区执行的科级干部申报,严格程度不亚于县(处)级干部申报。除本人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本人、配偶、子女的资产和经营情况,对因私出国(境)、子女婚姻、配偶及子女从业等情况也有申报要求。近年来,贵州瓮安、青海省民和、海南省五指山等地都纷纷出台了类似举措。(据《安徽日报》4月10日报道)

目前在全国层面,个人事项申报还仅限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于科级干部申报,中央并无明确要求。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先行先试,将科级干部纳入申报范围,体现了在廉政制度建设上的主动性、能动性,彰显了深入反腐的诚意和决心,值得称赞。

具体而言,科级干部“亮家底”有着几方面积极意义。其一,未雨绸缪、防微杜渐,让这些干部从真正“当官”之时起,就受到廉政制度强有力的约束,避免一些人养成“小贪小腐”的坏习惯,防止“苍蝇”长成“老虎”。其二,及时铲除“小官大贪”。反腐实践表明,贪腐数额与职位高低并无绝对关联,而是与实际权力相关。有些干部职位不高,但处于关键部门、关键岗位,贪腐能量令人吃惊。

毫无疑问,要求科级干部“亮家底”,并不是跟基层官员过不去,而恰恰是对他们的爱护,让他们从一开始就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人,避免走上贪污腐败的不归路。同时,此举为基层反腐提供了一项制度保障,它未必能让每个科级干部“不能腐”,但必将为基层廉政建设助上一臂之力。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浦江潮  责任编辑: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