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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微信公号抄袭“亮剑”还需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2015-02-10 09:2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微信公号抄袭现象引起广泛关注。微信团队今天在其公众平台发布抄袭行为处罚规则:第一次删文并警告、第二次封号7天、第三次封15天、第四次封30天、第五次永久封号。对于不遵守平台规则,乱使用“原创声明”功能的恶意和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和被举报,微信公众平台将永久回收其“原创声明”功能,且进行阶段性封号处理。(《人民日报》 2月4日)

就在发布微信公号抄袭处罚规则浮出水面的前两天,新华社连发三篇文章,批评微信面对公众号愈演愈烈的内容抄袭不作为,可见微信公众号内容抄袭有多严重。对于微信公号抄袭现象,一直以来广受诟病。抄袭的背后,是利益之争。据悉,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3日发布的2014年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6.49亿人,人均每周上网26.1小时。众多的网民,带来的是巨大的市场。一些人为了谋取利益,在自己创作时间和数量、质量有限的情况下,便开始“集”各家所长,搞起了抄袭。而且,更新越快,点击率越多,所获取的利益便越多。有消息称,在粉丝数上万的公众号中发布一篇软文收入可以达到从百元到5万元不等,而且还可以兼具发布广告获取利益,可以说,谋利成为了抄袭的一大主要原因。另外,由于微信公号管理上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缺乏对微信公号使用的监督机制,造成了对微信公号抄袭现象的处罚处在“游离状态”。

事实上,微信公号抄袭现象,不但破坏了网络市场秩序,侵害了他人的利益,还不利于网络文化的繁荣,造成了网络环境的破坏。对微信公号抄袭现象的处罚势在必行。可喜的是,在千呼万唤中,微信团队在其公众平台发布了抄袭行为处罚规则。公众期待的对微信公号抄袭现象的处罚,终于从呼唤声中走进了现实。但不难发现的是,处罚规则的操作和执行、处罚现象的受理和落实,都由提供微信公号的服务商一人承担,谁来监管服务商对处罚的落实这一问题没有解决,就难免让人对执行的效果产生怀疑。

处罚规则要执行到位并能产生实效,就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如何让微信公号抄袭现象的处罚规则真正落到实处,除了微信平台供应商需要加强处罚自觉外,还需要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监管措施,对微信公号服务平台的落实加大监管的力度。需要建立公众举报信息的互通机制,对举报信息的处理进行跟踪和监管,强化问责力度。另外,对处罚的执行情况,也需要建立定期的公开机制,才能让公众参与到制度落实的监管中来。

微信团队对微信公号抄袭现象“亮剑”,为保护他人利益、维护网络环境和网络文学的繁荣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值得期待。但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要让“亮剑”取得实际效果,还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唯有建立起完善的制度,并加大制度“落锤”的力度,才能真正打击和震慑抄袭行为,保障网络市场的长远发展。

来源:贵州文明网 作者:冉 鹏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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