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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车补坐公车”根在预算管理

发布时间:2015-01-25 07:5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2015年新年伊始,有媒体报道,江西省新余市对全市288家公车改革单位过去一年来租用公车情况开展突击检查,56家违规租车单位被点名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个人补交违规租车费用8万余元。(1月18日《人民日报》)

既拿车补,又坐公车,几年前一些地方刚刚试行车改时,舆论就担心这个问题。把车补当成收入的一部分,这种“错觉”很容易产生,监督弱效的情况下,自觉遵守租车规定的要求不是很现实。风里来、雨里去,都是为了工作,为啥要自己负担租车费?这种“想不通”,很大程度是不自觉地“忘记”了车补的目的,错觉为车补是收入,工作必然要坐公车的错觉,没有主动唤醒。此前还有过报道说,有的机关干部在计算车补时,抱怨说“连上下班的油钱都不够”,这也是“思维误区”—车补是用于上班后的公务,上下班路上烧油应该自己掏腰包。

当地在探讨违规租车原因时,认为个人利益驱动是主要原因之一。而我认为,公职人员有个人利益考量,这再正常不过,监督不当利益的问题,绝不能再回到一味强调“提高觉悟、自觉遵守”的思路,而必须拿制度约束说话。既拿车补又坐公车,问题主要出在预算管理上,一是政府有钱,二是花钱容易。如果预算管理是有效的,首先是车补、公务租车费用为预算所框定之后,违规报销、超规定支出的问题,应该无法操作。以报道中所说的新余市环境监测站为例,年初预算中,公务交通专项费用为1.3万元,那么理论上说,该站这一年中的租车支出只能花1.3万元,再想多花,即便是必要的,也没有。而这次检查中,该站职工补交1.2万元—显然,这是违规报销、预算外费用,说明预算存在“灵活性”。其次,即便是合理的预算支出,申请资金、报销也应有严格的审批管理程序。

车补制度已经开始,机关公务交通费用预算也已在执行中,但却是既拿车补,又坐公车,一个新余市违规支出了8万多元公务交通费;当地能及时检查纠正,固然值得肯定,但预算管理不规范、超预算支出有空间这个问题却还是一个头疼的问题—只要政府有钱,只要花钱容易,管住了“拿车补坐公车”的问题,未必能管得住其他方面。这提醒我们至少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预算如何才能成为铁板钉钉,不能突破,特殊情况也应通过制度路径解决,这样才能通过预算管理避免滥花钱,而不是事后纠正。二是,拿车补坐公车肯定不只是少数地方存在的问题;公车改革之后,监督机制上也要改革,公务租车花了多少钱,有必要单项公开,一笔一笔算,这样纳税人才会知道车改是否达到目的、划算不划算。

来源:华商晨报-网易 作者:马涤明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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