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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对此负责?

发布时间:2014-04-03 08:5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受损电缆。

中山东路沿线一片漆黑。马镇丹 孙力 摄

 昨天深夜10点34分左右,大市口周边突然再次大面积停电。记者从供电部门获悉,这次停电的范围主要为:东至梦溪路、桃花坞路,南至天桥支路、青年广场,西至斜桥街,北至长江路。停电范围与2月20日发生的停电事故大致相同。供电部门称,造成停电的原因不排除依旧是中山东路地下人防工程路段施工造成事故的可能。(4月2日镇江日报)

马克思说过:历史本身经常重演,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就成为闹剧了。昨日深夜,这个第二次的闹剧发生了:仅仅时隔一个多月,大市口周边再次大面积停电,最大可能还是上次那个责任单位,上次那个事故原因——野蛮施工。

真的不想再评了,因为真的已经评滥了。如今因为城市建设的需要,总有一些向下挖掘的施工。然而,在挖的过程中,各种地下的电缆、水管、燃气管道等管线被挖破、挖断的事故却也是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不可以避免吗?方法有一二三四;这样的事情为什么总要发生,原因有五六七八……其实,大家都知道。你懂的!

我们要问: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有代价吗?

当然有代价,对于涉及的单位、市民而言,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两次供电线路受损和大面积停电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毋庸置疑是巨大的。

好像也没什么足以警醒的代价,对施工单位而言,对有关职能部门而言。上次事故后,施工方相关负责人不是表示了歉意吗,还有什么要引以为戒,杜绝今后类似的情况发生的表态,以及所谓的加强现场管理等等。公开的信息,也仅此而已。而有关职能部门,更是未闻其声。所以,我们依然能时不时看到市民关于这个工程现场混乱、施工扰民的投诉;所以,悲剧之后,我们还是等来了闹剧。

那么,我们必须要问:谁该对此负责?

第一次悲剧时,可以主要问施工方。只有让事故责任者付出高昂的代价,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而第二次闹剧时,还必须问招标方、监管方,也就是有关职能部门。不仅是问,还需要问出个下文,一个可以公之于众的下文。

这个下文,什么时候能向公众给出交待?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华 翔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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