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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性工作者正名,就没卖淫嫖娼了

发布时间:2014-02-19 07: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据央视报道,广东东莞多个娱乐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一些四星级、五星级酒店也存在明目张胆的招嫖卖淫活动。其中,太子酒店桑拿中心进行“裸舞选秀”,新世界酒店则播放淫秽录像,床头柜摆放的服务表有多达五十多项淫秽色情服务内容。记者报警后并无警察前来调查,警方也无任何反馈。(央视 2月9日报道)

卖淫嫖娼一直困扰着东莞,影响城市形象且屡禁不绝。其一,卖淫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且东莞流动人口性需求客观存在;其二,警方接记者报警后还敷衍了事,说明打击无效甚至保护伞“染黄”;其三,随着社会包容度变得越来越宽广,男女性交易市场逐渐走向中性。所以,尽管东莞对卖淫嫖娼多次打击,并且加强城市形象正面宣传,但并没有取得预计的效果。

卖淫嫖娼只是性交易市场的最后环节,其泛滥基于多少原因就需要多少办法。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和社会道德认为性交易不合法、不光彩,是违法行为并让人羞耻,所以人人喊打,严打严打再严打。结果,表面上卖淫嫖娼有所收敛,实际上不但变得更加隐蔽,还与某些执法者勾结起来,打着保健等旗号半公开营业,成为遍布城乡角落的产业。这也是记者多次报警却没动静的原因,性交易和执法者私下存在利益交换,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今社会大众对性交易怀有一种复杂心态,因而给出不同的治理路径和解决办法:保守者希望用严刑峻法取缔性交易,激进者希望开辟特定区域疏导性需求。由于法律和道德原因,地方不敢吃“红灯区”螃蟹,只好选择打击卖淫嫖娼,因为如此执法见效快,也符合社会大众期待。也就是说,社会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性交易,国家暴力扫黄打非时才更铁腕。

这从“卖淫嫖娼”的命名定性可窥一斑。“淫”和“娼”是古代对女性道德、行为的歧视,也是今天主流道德土壤容不下的“潘金莲”。也就是说,尽管性交易有着现实的市场,却遭遇保守的法律和道德,人们无法客观看待性产业,它被当成社会治理眼中钉,必欲除之而后快。平时对性交易不闻不问,集中扫黄警方又出重拳,就是因为法律道德和现实土壤脱节后不得已而为之。

显而易见,社会需要理性客观看待性交易甚至承认性产业,才能通过分析其原因、现状和趋势,对症下药找出解决办法。这需要社会摘掉黄色眼镜,为性工作者正名,才能言顺事成,一扫卖淫嫖娼阴霾。因为,卖淫嫖娼名字的变化意味着治理手段的多元可能,例如除了依法打击之外,还可以开设红灯区。如此,东莞才能在现代治理中为城市正名,不让性交易困扰地方的发展。反之,性交易一律禁止意味着性需求被剥夺,大众只能从屌丝和木耳的调侃中窥淫。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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