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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解昭明太子“蜡鹅事件”

发布时间:2013-11-24 08:1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江南郊有梁朝昭明太子萧统的读书台古迹,还有他招集名士编《文选》的传说在民间流行,关于昭明太子的死因“蜡鹅事件”,尽管已经往事越千年,仍然众说纷纭。近读钱钟书先生《管锥编》第一册有关“厌祷”部分,得到启发,拟对“蜡鹅”问题贡献一得之愚。

“蜡鹅事件”,《梁书》不载。《南史》卷五十三《昭明太子传》云:“初丁贵嫔薨,太子遣人求得善墓地,将斩草。有卖地者,因阉人俞三副求市,若得三百万,许以百万与之。三副密启武帝,言太子所得地,不如今所得地于帝吉。帝末年多忌,便命市之。葬毕,有道士善图墓,云地不利长子,若厌祷或可申延。乃为蜡鹅及诸物埋墓侧长子位。有宫监鲍邈之、魏雅者,二人初并为太子所爱,邈之晚见疏于雅。密启武帝云雅为太子厌祷。帝密遗检掘,果得鹅等物,大惊,将穷治其事。徐勉固谏得止,于是唯诛道士。由是太子迄终,以此惭慨,故其嗣不立”。对此,赵翼《廿二史札记》 卷九“《梁书》悉据国史立传条云:‘今细阅(梁书)全书,知(姚)察书本之梁之国史也。……有美必书,有恶必为之讳。如昭明太子以其母丁贵嫔薨,武帝葬贵嫔地不利长子,昭明听墓工(实为道士)言,埋蜡鹅等物以厌之,后事发,昭明以忧惧而死。’事见《南史》卷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三‘梁武帝诸子’及《资治通鉴》”。

“蜡鹅”何物,史籍乏载。顾名思义,当为蜜蜡制的鹅形物品。用作厌禳物之意,论者因谐音猜测为隐喻“我”(今吴语杀鹅讳做杀白乌龟,与此有关),又因鹅以长颈区别于鸡鸭,而从郭璞《尔雅注》说“今江东呼鴚(音:歌)来猜,与长兄(大哥)有关。上析基本正确,惜尚隔一尘,因忽略了“蜡”字。我们以为,“蜡鹅”谐音“纳我”理解似更好,因鹅可用多种材料制造,如木、竹、金等,然皆不用而独用蜡,则当取其谐音“纳”,有容纳,包涵,涵盖、涵覆诸意。

钱钟书先生指出:厌祷这种以迷信祈祷鬼神的方法,分两类:厌胜为施法用厌禳物祈鬼神使承恩致福;厌魅则施法以厌禳物诅咒所恨失宠遭殃。根据以上论述来看“蜡鹅事件”,我们认为,昭明太子埋蜡鹅于其母墓长子位,实属厌胜之举,希望其父“纳我”而双赢,使此地不仅“于帝吉”,而且“于我吉”,这与他的性格特点:“性仁孝”“性宽和客众”(亦见《南史》卷五十三《昭明太子传》)有关,而佞佛的梁武帝“末年多忌”。

在触及敏感神经后,因为是异端道士施法,就既不向太子询问,又不察”蜡鹅”所埋方位,还不考虑昭明太子的性格特点——仁孝不致犯上,即绝情地认定为太子“厌魅”,在”密遣检掘“后,仍不作任何补救性调查沟通,“大惊”并遽发雷霆,“将穷治其事”,遂使昭明惭愧自己未事先汇报酿成大错,同时愤慨含冤不明,“戴盆何以望天”,在忧愤中迁延不起。他死后,梁武帝也未立昭明之子为皇太孙而改立另子萧纲为帝储。明代笪继良《昭明读书台》“清澈水流鹿,凄凉蜡作鹅。至今留石案,故事话维摩”,清代缪若光同题七律中‘梵音常此降泉虎,遗恨何堪说蜡鹅’均为就此事件发议论,对昭明太子萧统深表同情的。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裴伟 吴宗海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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