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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办公室名酒不能是一笔糊涂帐

发布时间:2013-08-13 07: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9日,镇江市环保局新区分局局长办公室“火”了。上午11点半,有网友在镇江当地论坛爆料,局长办公室放着5箱酒。截至昨天晚上8点20分,帖子浏览量突破3.7万次。现代快报记者从镇江市环保局获悉,昨天下午,当地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调查结果是,这些酒并非局长所有,是新区环保局去年购买的招待用酒,在中央“八项规定”发布后,这些酒就被收起来了。(8月10日《现代快报》)

局长办公室放的是什么酒?据了解,摆放着5箱酒:1箱汾酒、1箱郎酒、1箱五粮液,另有1箱酒的名字无法辨认、1箱酒用皮革包装未显示酒名。估计多是些“名酒”,想必价格不菲。

局长办公室的“名酒”令人浮想联翩。一种可能是别人行贿的。毕竟照片摄于“年前”。因为没有及时放好,结果被人拍摄了去;一种可能就是如环保局解释的,是单位的招待用酒,为了安全起见,才放在局长办公室。而且这些酒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公布前购买的,这么一“解释”,倒是把什么责任都推卸得干干净净。然而,却实在经不起推敲。中央“八项规定”之前,不是说就可以大吃大喝,招待就一定要用“名酒”,环保局不是将有限的经费用在治理环境上,而是用在了公款吃喝方面,如此环保局,也难怪会有人要“邀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了。退一步说,即便是“名酒”是在“八项规定”之前购买的,无法再用“名酒”招待了,也不该放在局长办公室里,应该退还给商家,应该入帐入库。为何仍然摆放在局长办公室里?局长办公室显然不是“仓库”。

最让人不明白的是,要想证明局长办公室的“名酒”究竟是受贿的,还是公款购买的,可以用购买发票来证明,向公众“晒一晒”购买发票,可这最简单的“动作”却根本没有。更搞怪的是,调查局长办公室“名酒”,居然是找局长“谈话”,换言之,所谓的“调查”,完全是由局长“自说自话”,局长又不是傻子,自然挑对自己有利方面的说。如果能够严肃调查,找证据找证人,才可以真相大白。

局长办公室在小偷的眼中,无疑是个“富矿”,因此,许多小偷是将眼睛放在局长办公室的。基本上,小偷光顾局长办公室,多有斩获,且收获颇丰厚。由此不难联想,局长办公室的“名酒”究竟是什么样的滋味?该是要调查清楚了,不能成为一笔“糊涂帐”。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八项规定”前购买绝不能成为局长办公室“名酒”的“挡箭牌”。(王军荣)

来源:光明网 作者:王军荣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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