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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查双户口也能发现腐败案

发布时间:2013-01-23 07: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房姐”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被指在京持20余套房总价近10亿,她“同样是双重身份双户口,另一个身份证名字叫‘龚仙霞’”(1月18日《京华时报》)。

安徽凤阳县公安局原局长陶勇,利用职权为自己伪造身份证,拿到“假身份”后,先后在安徽合肥、江苏南京分别开设了两个银行账户,以方便“拿回扣”和隐匿财产(1月18日《市场星报》)。

郑州“房妹”全家双户口还没有完全水落石出,陕西就又出现了一个双户口的“房姐”,当然还有安徽出现的一个双户口公安局局长。这些“孙行者”、“行者孙”们,可谓法力无边分身有术,拔根毫毛就能变成另外一个人,让人眼花缭乱真假难辨。但万变不离其宗,纵横不出方圆,换名立户都是为了遮掩一个“贪”字。

郑州“房妹”全家双户口的乱象刚浮出水面的时候,人们还以为“双户口”的把戏只是其一家的独门秘笈,但随着陕西“房姐”及安徽凤阳县公安局原局长双户口的曝光,人们才发现这一“秘笈”早已在纵横不出方圆的腐败江湖流行开来,想必这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甚至可以想象有着悠久历史了。

挖腐败这棵萝卜的时候,可以带出双户口的泥,而且现实证明很多萝卜都带有这样的泥,这是因为双户口可以掩人耳目,带着双户口,可以纵横于腐败江湖到全国各地打游击置房产,而又不现真身,有相当大的安全系数。这样看来,腐败与双户口之间在概率上似乎存在着隐隐约约的某种关联,起码在近期出现的一些“冰山一角”的案件中得到了证实,二者之间确实存在着明显的规律性。

那么反过来说,从具有双户口的人中,是否也可以挖出腐败案件呢?当然可以。因为凡是具有双户口的人,都有不够光明正大的企图,如果这个人是个官员,那么他的企图想必会与某些腐败行为有关。而且,稽查持双户口的人,比直接稽查官员腐败相对容易,按现在公安系统强大的数据互联网,稽查持双户口的人并非难事,技术上早已不存在问题。

但为什么只有从挖腐败案中带出双户口的泥,而没有见到从双户口中查到的腐败案件呢?原因是相关部门还没有下这样的功夫,更深的原因则是思想上没有发挥反腐败的主观能动性。从媒体公布的已经查处的案件可以看出,其中很大一部分案件都是有人举报之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行动的,而没有几个案件是通过内部监督自己挖出来的。关键是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并不是独家线索,有些甚至是早已公开的秘密,如果职能部门发挥出主观能动性,一定比举报人发现得还要早还要多。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有腐败的地方就会有“秘笈”。到底还有多少这样或那样的“秘笈”存在?反腐败需要举报人提供线索,但这不能是唯一的线索来源,反腐工作更多地是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反映出的规律入手,利用已经建成的强大的数据互联网络,实现双腿走路,走在举报人前面,发现更多的类似于双户口的“秘笈”,这样才能体现出“专职”与“业余”的区别。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马进彪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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