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你言我语

感冒药实名制:不看广告看疗效

发布时间:2012-09-08 07: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省公安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自9月10日起,省内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要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数量等信息。

早在2008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对含有麻黄碱的感冒药实行限购政策,规定药店一次零售不得超过五包。不过,由于限制规定本身存在一些漏洞,加之这类药物不属于处方药物,最终使得该“限购令”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几乎沦为一纸空文。

如今,浙江推行“感冒药实名制”,要求零售企业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须登记购买人和药品的相关信息,固然在某种程度上堵住了国家药监局“限购令”的漏洞,但却依然给人留下挂一漏万的感觉。实际执行中,恐怕也无法让那些居心不良之徒完全失去可乘之机。一方面,绝大多数制毒贩毒分子不会傻到如实登记的程度;另一方面,高额的利益诱惑总会让一些政策执行者铤而走险,把实名制变成假实名制。其中的道理是显而易见的,早已被无数实践证明。

打击制毒贩毒分子、维护社会治安,是人类文明的共同取向,但把希望寄托在“购买感冒药须实名”上,却算不上什么高明之举,治标不治本,甚至连“标”都治不了。遗憾的是,不独浙江的公安部门,各地不少公共管理部门都很迷信实名制,貌似群体性地患上了实名制依赖症:微博实名制、菜刀实名制、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手机实名制、苹果实名制、恋爱实名制,等等。这样的凡事都得实名制的倾向,既暴露出“非实名,无管理”的价值短板,又折射出一种根深蒂固的工具理性思维,还可能留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话柄。

事实上,实名制非但不是万能的,反而是一把“双刃剑”,推行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本末倒置,甚至好心办坏事,比如增加民众的时间成本、办事成本和心理负担、焦虑情绪,再比如,埋下一些不容忽视的隐患,个人信息被缺少“道德血液”的商家非法利用,甚至沦为不法分子违法乱纪、非法牟利的工具。特别是在公民个人隐私尚缺乏有效保护的当中,更是如此。

从这个角度看,如果“购买感冒药须实名”是形势所迫,并具有一定的“疗效”,非推行不可,那首先得全力构筑起一道安全、牢固的“防火墙”,确保公民的个人隐私不因购买感冒药而被泄露出去。否则,还是慎行为妙。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陈尧  责任编辑:李斌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内容页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