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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涉官公共事件都不应“被私了”

发布时间:2012-09-03 09:2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在合肥飞往广州的南航CZ3874航班上,一男子殴打和辱骂,致其手部淤青,脖子、身上有多处挠痕,衣服也被撕裂,打人者名叫方大国,为广州市越秀区委常委。该航班乘务长称,方在飞机上因为行李放置问题要求移动机内固定设备被拒绝,恼怒后殴打并辱骂空乘人员。(8月30日《广州日报》)

每一个稍有素质和常识的人都知道,飞机上是一个特殊的文明空间,来不得半点粗俗,否则,你有可能被人耻笑,从而丢人丢脸。谁也不愿在那么高雅的空中与人发生争执,显示自己的特殊和“高水平”,因为这与人与己都不安全。何人敢在南航飞机上撒野,并殴打面带微笑,待人和气的空姐?原来是一个小小的区委常委。

在当前的中国社会,出现这样的不文明行为,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这个人很有钱,是一个很霸道的暴富商或富二代;二是这个人肯定是一个长期唯我独尊的“大官”。方大国才升到副处级便如此张狂,在飞机上嚣张,口出狂言并动手打人,可见,他这样的作风非一天养成,也非一时头脑不冷静。

众所周知,如今的我国社会,虽然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党政官员德才兼备,可现实中并不是这样,靠不正当手段上升之人太多太多,所以许多官员不具有高水平和真才实学,相反,这些人常常无德无能“无畏”,他们敢于“下注”,敢于行贿受贿,并能很快找到老实人找不到的仕途之歪门邪道,从而不断晋升。这些恶性循环的升职“潜规则”是当前我国官场反腐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方常委是否属于这样的人,我们暂时不得而知,但他因为放行李的小事不合己意便大发脾气,竟要求移动飞机上固定设施以方便自己,被礼貌拒绝后恼怒殴打空姐,致人多处软组织损伤,还撕坏别人衣服。我们可以相像他在飞机上的“丑恶”嘴脸,一位公务人员有那样的作为,真是官员之耻辱!这位在飞机上“耍横”的区委常委之行为,让人怀疑,他上飞机的时候是不是喝了酒,在大醉中上了飞机,他的所作所为是不是酒后乱行?如果不是,那一定是他长期形成了这种“飞扬跋扈”的工作作风,他也许产生了空间错觉,把飞机当成了自己颐指气使的单位,故而一切都要按自己的意志办,稍有不顺,便大发雷霆,训斥辱骂别人,甚至动手伤人!

方常委之行为,让人想起一句中国俗语:“飞机上打人,高水平”。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位常委不光在高空打人,他还威胁空乘人员,称他认识南航领导,且还是人大代表。言下之义,他是个官。人大代表这个职务挺唬人的,因为在中国这意谓着他代表着人民,他即使犯了法,司法机关也不敢随便给他带铐子,需经允许,这句话确实够吓人!

官员在飞机上打人,不是一件小事情。伤人事小,安全事大。这位官员根本不考虑飞机上众多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可以推断,这样的官员在现实中也是不会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他们唯上不管下,甚至瞒上欺下,不以为人民服务为目的,只以满足自己的欲望为目标。

一位不知天高地厚的官员,将地上之威风带到了高空,殴打了一位美丽的女性,他其实是“侵犯”了飞机上的每一个人,让整个官场为他脸红!不管是因公还是因私乘坐这趟航班,方大国的“高水平”错误都应当受到应有的追究,因为我们社会的文明秩序不容官员带头亵渎。

此事的最新消息是,在双方单位的协调下,双方已经和解。可无论怎么和谐,责任之分应当必不可少,任何和谐都不应是无原则地私了!既然事情被曝光,我们就有义务给公众一个最满意的交待。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涉官事件都不“被私了”,这应当成为一个原则,因为官员形象事小,正义丢失事大!(汶金让)

(来源:红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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