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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公平分配比规模速度更重要

发布时间:2012-08-28 08:16  来源:南方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周之内,媒体相继曝光了多起保障房分配问题:《河南项城:申购经适房“娃娃”上了榜》、《保障房厦门模式:多轨制下的公平之争》、《太原保障房调查:拼单位的“福利房”大餐》。这些新闻无一例外全部指向了当前保障房分配中存在的种种不公现象,许多公众担心“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房最后会沦为官员“权力房”、单位“福利房”。

“十二五”期间,中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到2015年前,让2.18亿个城市家庭中的近1/5,住上有政府补贴的住房。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问题。日前,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再次强调,公平分配是保障房的“生命线”,分配不公会造成更大的不公。他明确指出,保障房是解困房,要真正分配给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保障房不是过去那种福利房,要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者获得保障房。要建立有效的纠错机制,严肃查处骗租骗购、利用各种手段侵占保障房等违规违纪行为。

在当前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过程中,最容易出问题的,是“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适房,这类具有完整产权的保障房一般5年之后就可以上市交易。媒体曝光最多的就是经适房分配中存在“倒卖购房指标、富人骗购、公职人员优先”等不公平现象,如果说“倒卖指标、富人骗购”尚属于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公职人员优先”则是明显的制度不公。河南项城经适房名单中不仅有42名未成年人,而且相当多申购人都是在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公安局、工商局等政府机构任职,当地却以“公务员收入较低,符合申购条件”来回应质疑。厦门市更是以“社会普通居民、公务人员、厦大教师的保障房名额比例9∶7∶4”来保证公务员与教师优先分配,当地回应则是“公务员申请条件其实更严格”。

另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是,面对庞大的保障房建设任务,许多省市开始允许企事业单位建设保障房,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正如太原保障房建设那样,许多国企“纷纷搭上中国保障房新政的‘顺风车’,努力抓住分享集体蛋糕的最后机会”,企业建房正在沦为“福利分房”。如果说企业建房能真正用在解决单位职工困难上尚可以理解,但是大量豪华经适房的建设明显是满足职工改善住房需求的,有的甚至是用来投资的。这样的“公职人员优先”和“单位福利分房”的现象,明显保障的不是买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完全践踏了保障房公平公正分配的“生命线”,如此只会拉大社会的“住房鸿沟”,让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低收入阶层丧失信心。

李克强副总理不仅指出了保障房公平分配的重要性,而且提出了“全程公开是前提,严格执行是关键,健全机制是保障”的治理妙方。治理保障房分配不公必须用“重典”,首先要在制度设计和程序运行上,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接受全社会监督,真正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绝不允许搞“权力房”。同时,对骗租骗购者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分配公平原则的管理者必须进行严厉问责。深圳市的做法就值得借鉴和推广,市住房建设局将包括“收入和财产信息”的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让网友和市民自发审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依然存在“申请者作假成本太低,政府问责机制不够严”的问题。

公平分配是保障房的“生命线”,这比建设规模和速度更加重要。如果守不住这条“生命线”,保障房建设就失去了意义,就不再是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也不能实现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目标。相反,只会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公平,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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