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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讨排行榜缺乏城市温情

发布时间:2012-08-28 06:56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漫画 刘军 作

上海市轨交公交总队徐家汇站派出所官方微博最近发布了一个乞讨排行榜。对常在地铁中乞讨的人进行了排名,22岁的何某以309次位居第一,他来自辽宁,暂住在火车站附近,文盲,脚上有残疾。88岁、来自安徽凤阳的陈老太以302次暂列第二。近期,上海轨交警方加大打击扰乱车厢秩序的地铁行乞行为的力度,轨交徐家汇站派出所更在日前推出微信举报地铁行乞试点,收到微信后5分钟内,民警即可到达相应车厢。(8月18日《新民晚报》)

应该承认,乞讨人员在地铁乞讨,确实给城市环境、地铁秩序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也不否认,乞讨者中确有一些并非生活困难,而靠乞讨致富的职业乞丐,甚至有对行人、旅客强讨恶要的假乞丐。这些人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但是乞讨毕竟是弱者最后的选择,多数乞讨者是被迫而为之。从徐家汇站派出所发布的乞讨排行榜来看,排在地铁乞讨榜前两名的是一名残疾人与一位八旬老太。派出所对这些弱势乞讨者张榜公示,并严格执法,不遗余力予以打击,显得很不人道,缺乏温情。

其实,由于社会救助制度不完善与天灾人祸,乞讨这个古老的行业,不仅在我国一时半会还消除不了,就是发达国家也不例外。如果不是生活陷入困境,有多少人愿意放下做人尊严去做乞丐?对于在城市繁华地带、交通要道、风景区、地铁等处乞讨,妨碍他人的乞讨者,我并不反对有关部门进行劝导,引导他们进入救助站寻求帮助。从理论上讲,乞讨者到救助站求助,既有利于城市环境,也有利于乞讨者。但是由于社会救助制度不成体系,没有写入法律,救助机构救助能力也有限。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许多到救助站的乞讨求助者往往逃脱不了被遣送回乡的命运,他们仍然无法摆脱生活的困境!某些地方还出现了“互扔乞丐”,乞讨人员因贫死亡的案例。乞讨人员也享有追求基本生存权利,行乞也是公民的一种生存选择。公安机关发布乞讨排行榜,公布乞讨人员详细资料,并严厉打击他们,这不是洁癖思维作祟,变相下达“禁乞令”吗?再说,这些乞讨人员被赶出地铁、赶出上海,他们又将流向何方?一个没有容忍弱者生存胸怀的城市,开放、和谐又从何谈起?

贫穷没有原罪,乞讨没有罪过,城市的面子固然重要,但是乞丐的生存权利不可漠视。除了少数强讨恶要的假乞丐外,乞讨者只要不妨碍市民正常生活、工作,市民愿意给予救助,何尝不是一道城市慈善风景线?有关部门何必拆除这道慈善风景?

城市环境固然重要,但是当乞讨者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利益时,有关部门对乞丐“欲除之而后快”,无疑剥夺乞丐行乞的基本权利。在《社会救助法》呼之不出,救助制度并不完善的当下,如此羞辱、驱逐乞丐,如何让人心安?

叶祝颐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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