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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印度关于西藏币制改革的交涉

发布时间:2012-07-05 08:12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从解放军进藏开始,中共中央和西南局就高度重视藏区的货币流通和兑换,并把这一问题同团结藏民以及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战略密切结合起来。时任中共西南局第一书记的邓小平在1950年6月曾严厉批评西康财委“不收兑藏洋”的决定,指出“对藏洋不兑的政策是脱离群众的……对于藏洋与银洋兑换的比价,可按照历来习惯不宜变更”【《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中央文献出版社、重庆出版社,2006年,第181页】。他在1950年6月21日的另一封电报中,再次批评康定地区的金融税收政策,明确了康藏地区财经工作的基本原则,特别强调“所有其他区域的税收金融等项办法,绝不能搬到少数民族区域去用,而应另订适合于该区的办法,以不致引起藏民绝大多数人的反感为原则”。正确处理藏区的经济问题,是同中央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联系在一起的。在中央看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少数民族是想在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政治要以经济做基础,基础不坚固还行吗?如果我们只给人家一个民族区域自治的空头支票,而把人家的粮食吃光,这是不行的”【《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第183、199-200页】。

由于康区的经验教训,中央在解放军进藏前后,考虑到西藏特殊的政治经济状况,特别是藏印贸易的特点,决定不改变藏钞的地位。1950年10月27日,西藏工委致电中共西南局,对在昌都地区流通的藏钞,提出以下处理意见:原则上让其自由流通,不禁用;军队以银洋为通用货币,对拉萨纸币不支持。邓小平在10月29日回复西藏工委的电报中同意其处理意见,认为“对西藏一切原有措施一律采取稳重的步骤是正确的”,电报同时强调西藏纸币问题将来必须采取妥善办法加以解决,并指示西藏工委多征求藏族人士的意见【《邓小平西南工作文集》,第264页】。1951年4月12日,陈云签发中央财委复西南财委关于西藏解放后藏币是否另印或改为推行人民币的请示电,复电指出:“藏币发行总额仅相当于银元二百八十万元,数目甚小,故不急于推行人民币或另印纸币。要先把旧藏币稳定巩固,把贸易工作做好。”【《陈云年谱》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92页】

从历史上看,西藏地方政府由于增发纸币,造成信誉不高,物价上涨,政府开支入不敷出。根据中央军委联络部1952年4月的一份调查报告,在当时西藏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年实物收入200万卢比,现金收入30万至40万卢比;而在支出方面:寺院160万至180万卢比,军费200万卢比,政府开支100万卢比,约合480万卢比,不足部分靠增发纸币弥补。这样,由于“历年来所发通货数量甚大,因之信誉不高,物价也随之上涨”【军委联络部:《西藏目前主要军政经济情况汇编》(1952年4月12日),中国外交部档案,档案号105-00119-01】。鉴于此种情况,1953 年7月22日,西藏工委向中央提出实行藏币统一的意见。中央财委在8月12日的批复中,指示西藏工委不要急于实行藏币统一,强调“对藏币问题的处理要十分慎重”,“西藏货币与内地币值统一暂无可能也不必要”,“对藏币以采不理态度,逐渐削弱的方针,俟削弱到一定程度,各方面条件具备,西藏上层当权派主动向我们要求统一时,再考虑解决藏币问题。”【《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西藏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4-45页】因此,解放军和进藏工作人员在进藏之初使用“袁头”银元,对藏币不理、不用、不支持。1952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拉萨建立西藏办事处,随后在昌都、江孜、日喀则、亚东等地也建立了人民银行分行;西藏工委在4月成立西藏贸易总公司,以上各地也都成立了分公司。这些机构以银元为本位,以外汇支持银元,开展内外贸易工作。当时“为了采购急需物资,国家向西藏提供了上千万银元。因银元需求量大,国家还在重庆建立银元造币厂,还从吉林、广西等地调拨了一批银元”【《解放西藏史》,第250页】。

从1953年开始,中央开始考虑发行新版人民币。1953年9月,中央财委向中央报送由陈云主持起草的《关于发行新人民币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目前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保留有过去通货膨胀的痕迹,票面额很大,单位价值很低,名义上以元为单位,实际上市场商品最低的标价也在百元以上,1元的价值在计算上已完全失去作用;同时,印制的纸质不好,破损严重,对国内人民心理和国际观感都有不良影响。因此,有必要发行一种单位价值较高、印刷质量更好的人民币,收回市场流通的旧人民币。这次发行新币,不宜采取苏联1947年的货币改革形式,而应采取等价划一的兑换方式(即换得新币后,仍一律保持原有价值)。我国工农群众生活尚不富裕,而现钞持有者多为职工、农民、市民和小商人,如果采取贬值兑换方式,将使职工、农民、市民受到损失,势必引起他们的不满。我国在相当长时间内,私人资本仍须存在,如采取苏联的办法,对私人资本打击过大,再加上物价下跌的结果,将导致私营工业萧条、倒闭和职工失业。另外,采取苏联的办法,也必将引起国家工资政策、物价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很大变动。而采取等价划一的兑换方式,可以避免调整物价和外汇牌价,使发行新币在风平浪静中进行。新旧货币的比值,以新币1元比旧币1万元为宜。发行时间可定在1955年1月【参见《陈云年谱》中卷,第177页】。由于当时人民币已在除西藏之外的中国大陆地区流通,新人民币的发行是否包括西藏地区,中央决定在征询西藏地方政府的意见后再做取舍。

另外,西藏地方政府为维持其财政,从1951年到1959年,共印刷发行藏钞9290多万两(其中从1951年到1955年,发行6330万两),导致藏钞进一步贬值。为此,中央和中央军委在1953年11月指示:严格控制银元投放,以免引起货币贬值,影响群众工作【多杰才旦、江村罗布主编:《西藏经济简史》,第641页】。在此背景下,1955年1月2日,达赖喇嘛就藏币问题向周恩来作了汇报,他说:过去西藏地方政府为解决本身的财政问题发行藏钞。由于时间长,发行数字大,逐渐贬值,造成物价上涨。今后随着两路通车,商业必定日趋发展,藏钞也将更加贬值,故拟停发藏钞。但停发后地方政府本身的财政将收不敷支,每年约有60万至70万银元的赤字,希望国务院予以补助。另外,过去发行约值400万银元的藏钞,由西藏地方政府收回处理,但地方政府没有这笔财力,请国务院借给银元400万元。这些意见,是地方政府在京官员一致同意的,如果噶厦同意,则向国务院正式作出书面报告【肖怀远编著:《西藏地方货币史》,第67页】。周恩来原则同意达赖喇嘛的汇报意见,并着重指出:财政问题是关系西藏建设的大事,停止发行藏钞和在过渡期间用银元收回藏钞的原则是对的,同时全国统一的人民币将来也会在西藏逐渐流通。交通便利,商业发展之后必然产生这个结果。但照顾到西藏人民习惯于银元,相信银元,所以可先用银元把藏钞收回来,等习惯于使用人民币之后,再使用人民币或人民币与银元同时使用。停发藏钞后西藏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国务院应该予以补助,过去对拉章也有补助。将来对全西藏都要补助【《全国支援西藏》,西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77页】。对此,邓小平也指示考虑将来在西藏采取人民币和银元平行使用的办法。随后,中央有关方面就藏钞等问题,与达赖随行官员领导小组进行反复商谈,确定停止印发并逐步收回藏钞的一些原则和基本措施。1955年国务院第七次扩大会议决定停止使用藏币,撤销藏币制造厂,设立收兑机构。但因西藏地方政府多数官员和贵族的反对而未能实行。随着中央决定在西藏地区至少六年以内不进行改革,各项工作收缩,藏钞兑换工作搁置下来【《解放西藏史》,第444-445页】。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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