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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被停职记协不应缺位

发布时间:2012-07-04 07:50  来源:四川在线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6月30日,网友“记者刘虎”发微博称,因报道县委书记慰问贫困老党员会场出现九五至尊香烟的新闻,西安晚报记者石俊荣被按照上级要求停职,此条微博引起网友热议。目前,涉事单位对此消息尚无任何回应。(人民网7月1日)

这又是“一包香烟引发的血案”。据传,报道此事的记者被停职,该报也被要求从即日起禁止出现任何监督或者涉及政府的负面新闻。如果这条新闻属实,其潜在的破坏性示范效应是巨大的,记者不能监督政府,社会公义的底线将更加难以保障。作为行业组织,记协不应再一次沉默,冷眼旁观事态的发展。而应该果断站出来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媒体的监督权。

在西方,媒体素有“第四权力”之说。这与媒体敢于监督政府,敢于监督公权力,在坚守社会公义上的得力作为密不可分。一旦媒体不能监督政府,而只是一味的给政府歌功颂德,媒体丧失的将不仅仅是自己的公信力,还有人类分工协作中的社会责任。监督政府是媒体与生俱来的一项职责和权利,也是得到我国宪法明确的公民权利,任何人都无权予以剥夺。

事实上,“记者被停职”再一次说明了记者的弱势地位,而对记者合法权利威胁最大的往往是公权力的滥用。近年来,各地不时爆出记者采访时被打、被无理阻挠,甚至被恐吓。媒体人对此,既愤愤不平又无可奈何。但另一方面来说,社会又期望记者成为社会公义底线的坚守者。在这样背景下,却鲜有地方和中央的记协为记者保驾护航。记者作为职业的荣誉感和安全感岌岌可危,记者甚至成了高危行业的代名词。

让媒体人感到幸运的是,这几年中央领导屡次提出要善待媒体,政府部门要接受媒体监督。在这样的语境之下,一些地方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却随意剥夺媒体监督权,这不仅与时代发展的潮流,与大众民意逆势而行,也与中央精神相互悖逆。随意剥夺媒体的监督权,地方政府有违法的嫌疑,更让媒体的尊严荡然无存。

作为行业组织,记协不仅要管好记者,也应在保护记者的合法权利方面有更加殷实的作为,以此体现一个行业组织的不可替代性。回归到此案,记协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侵害记者合法权益的政府部门展开博弈,为记者维权提供更多的帮助,维护记者行业的尊严感和荣誉感。否则,没有媒体监督的公权力将更加轻易侵犯公民权利,“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只会是竹篮打水。(刘虎)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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