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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坟等级的同心圆寓言

发布时间:2012-05-14 07:00  来源:北京晨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祖坟意味着一种精神寄托,但祖坟曾经的光耀,似乎并不能荫护子孙千万;相反的,当子孙介入权力的同心圆内,祖坟几乎都要“冒青烟”。这条情感线最能勾勒出一种意味深长的姿态——当子孙光耀门楣,祖坟第一个鸡犬升天。但在这,祖坟更多是一种隐喻,也就是随着权力获得衍生出的附属品。这些附属物在因有了“副处级”级别后,陡然涨了身价;因着对“副处级”的恐惧和讨好,在公共治理面前被纳入另一套行事规则。

 如此媚态和恐惧,当然让人看着不舒服。现实虽无“王子与庶民”之分,却徒有“平民、副处级”之实;况且,“平民与副处级”的一个悖论是,在概念上对阶层划分予以否定,并不等于在现实中并无此事,否则,也不至于公共治理在面对祖坟时“选择性执法”,净挑些平民祖坟铲了去。我们不禁要问,凭什么祖坟也要硬来分出个“平民和副处级”,为什么行政执法不能做到一视同仁?

 这是一个“权力同心圆”,既然存在,就无法消除“选择性执法”的现实病态——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认为,阶层划分应该用一个同心圆来表述,“同心圆的核心就是‘权力’,离权力越远的人,就像螺旋转动一样,被抛出局外。”在政协委员的失语中,我们可以窥见这种阶层划分的影子,而当地干部“要是领导打招呼就往知名人士祖坟上靠”的回应,则撕破了“执法平等”的假面具。

 其实,倘真要面临现实上的操作,很多人都会语塞,鉴于公权力历来不是一个服务性的概念,最好与现实妥协。林语堂曾说,“二十五岁到三十岁是一个有公共精神的人渐渐学乖的过程”——其实何止在这个年龄段,只要公权力没有与民间社会形成平等契约,那么“平民与副处级”的划分就会存在,对公权力“祖坟”避而远之也不会休止。这应该是公民社会的最大悲哀,因为每一个公民都在慢慢学乖。

 “副处级祖坟”,显然是“权力同心圆”的一个荒谬寓言。

  

(作者:王庆峰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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