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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奖励购房”该不该叫停

发布时间:2012-05-10 08:32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7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购房人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购房屋所在区负责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5月8日《新华日报》)

尽管扬州没有将政策导向直接偏于投资性购房上面,但此举多少有点“救市”的味道,难怪引起一些网民的质疑。

对楼市调控进行“松绑”,扬州算不上第一个,此前上海曾规定居住证满三年可购买二套房,芜湖曾规定免契税补贴买房新政,这些所谓的“新政”后来都被有关方面叫停。扬州“奖励购房”政策命运如何,有待观察。

其实,关于“奖励购房”,还有一点值得追问:奖励的资金从何而来?如果说拿纳税人的钱去补贴那些购房者,表面上看是让购房者获得了实惠,实则最后的受益者是那些房地产开发商,在楼市调控尚未达到预期效果的背景下,此举显然也有些不妥。

加强楼市调控、挤掉房价虚高水分,不可避免对地方财政造成一定压力,但总体而言利国利民。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房价真正回到合理价位,才能让更多的社会流动性进入到实体经济领域。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扬州“奖励购房”政策都有点不合时宜,应被叫停。

(作者:谭相彬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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