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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长下跪上访”的沉重拷问

发布时间:2012-05-09 07:00  来源:羊城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省寿宁县原信访局长柳乃华退休后走上上访之路。他认为其女在男友家突然坠楼身亡是被人杀害,但警方认为是自杀。柳乃华称之所以选择信访这条道路,实在是没有办法了。(5月4日《中国青年报》)

 到政府上访、向权力下跪、借网络发声,这些原本应该是弱势群体表达诉求、企盼维权的无助之举,如今却成了堂堂原信访局长的无奈选择。柳乃华接待过多少百姓上访,看到过多少求助的目光,见惯了别人的可怜相却切切实实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尴尬与悲剧。

 都说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在社会现实中,信访仍然是指望维权的重要选择。曾几何时,胸佩国徽、身着法袍的法官,为争妻子的劳动权而手举大大的“冤”字牌“上访”;退休副省级高官坐着政府专配用车,为12名失地农民代表开道“上访”。应该说,作为有过10年信访工作经历的柳乃华,对信访工作的地位、性质和作用应当心知肚明。国家设置信访机构,本意是应该开辟一条沟通政府与民众联系的渠道,方便群众监督政府、表达诉求、建言献策,既无职又无权,更不是依法办案的仲裁机构,但事实上却俨然成了继公检法之后的又一个告状申冤的衙门。柳乃华“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如果有其他的出路,就不会去信访”的无奈,无疑是对法治不彰和信访职能扭曲的情绪表达。

 人们把“不信法律信信访”当作了省钱、方便、有效的维权途径,折射的是对“清官”、“人治”的认可与期盼。按理说,查清柳镠坠楼真相应该是警方的分内职责,即便是警方对此案已有调查结论,但面对苦主疑问,也应当积极回应质疑,这既体现出对死者的尊重,更是对职责的敬畏。即使到了信访部门,按照其办案原则也只能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为女儿讨说法最终还需诉诸法律。就柳乃华而言,他深知“信访局能力有限”,下跪、上访无非是要见“领导”、盼“批示”、讨“圣旨”。也许正是基于对“法治”的缺乏信心和对“人治”的依赖,以及对“信访局夹在老百姓和应该负责的相关部门中间,难受啊”的职业理解,才让“信访局长下跪上访”有了比常人上访更多的悲剧色彩,而这种悲哀不仅是他和柳家的,而更是体制性的。

 原信访局长从信访接待者到上访者的角色转换,是一记沉重的拷问。(张玉胜)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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