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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房收钱”是个别问题还是潜规则

发布时间:2012-05-08 12:09  来源:新华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5月4日,一网友爆料湖南高校负责职称评审的评委名单刚刚确定即遭泄露,一名刘姓评委为方便老师送钱,在酒店开了房并广而告之。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处处长贺安溪表示,评委“开房收钱”只是“个别问题”,不会暂停今年的评审工作。(5月7日《新京报》)

评委“开房收钱”究竟是不是“个别问题”?就目前掌握的信息,尤其是深谙评审规则的教育厅系统工作人员曝出的内幕来看,问题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根据湖南省高校职称评委管理程序,成为评委要经过资格核准、组建评委库、评审前限时抽取评委等三个步骤。同时,制度还规定每个专家只能连续两年担任评委,即使连续三年被随机抽到名字,也必须退出;评审过程要全封闭、对评委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等。此外,为了确保遴选公平公正,人社厅、教育厅均有纪检部门全程跟进。

应该说,这一整套规则非常严密,若按照评委产生和评审规则流程监督到位,高校教师几乎无从公关、评委也绝难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遗憾的是,诸如个别评委连任五年、高校在评委名单确定后短短几个小时内便已获知等咄咄怪事仍层出不穷,这不能不让人产生怀疑。

若非监管者的“装聋作哑”,甚或参与其中,何以这样一个你知、我知、他知且延续多年的事情,唯独教育主管部门不知?试想,在较为严密的评审规则之下,若监督有力,评委又怎敢如此公然地向参评者收取贿赂?也许,像刘姓评委这般明目张胆且广而告之的做法才是主管部门眼里的“个别”吧。

在舆论的一片哗然声中,教育主管部门称这只是“个别问题”,事实究竟怎样,我们期待更独立公正的调查,还公众一个真相。

(作者:禹海君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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