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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逃票攻略”以恶制恶

发布时间:2012-05-07 06:40  来源:工人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步步高 法明/图

  

 不能用“逃票攻略”以恶制恶

 今年是发改委规定的景区票价第二个“三年解禁”期,国内出现新一轮景区涨价潮,全面步入“百元时代”。张家界的票价,相当于法国卢浮宫票价的3倍;一张九寨沟的门票,吃掉上班族6天半口粮……一些网友质疑国内景区门票“世界领先”,超出了普通群众消费能力,变相剥夺了公众旅游休闲的权利。而一些景点赶在“五一”旅游高峰到来前“抢涨”,其急功近利更是备受诟病。

 不过,这些并不能成为“逃票有理”的借口。“逃票攻略”透露出以恶制恶的江湖逻辑——景区背离公益属性的涨价是不道德的经济行为,所以我们也可以用不道德的逃票行为去对待。如是推之,我们是不是也能用同样的逻辑,不买票坐“霸王车”?不付款偷盗商品?公众应通过合法方式表达诉求,推动有关部门加强规范,而不能以恶制恶,作出违背道德伦理和市场秩序的行为。

 恶意逃票不仅给景区带来损失,也间接导致国家税源流失;而游客看似从中受益,其实也是输家,很可能“四大皆空”。其一,逃票线路大多险要偏僻,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其二,景区管理者与游客通过门票达成契约关系,而逃票进入景区属于非法行为,一旦发生意外纠纷,游客的正当权益将得不到保护。其三,即使逃票成功,游客也会因逃票的胆战心惊而兴致大减。其四,逃票吞噬了景区利润空间,为弥补亏空,管理者可能进一步涨价,从而陷入“越涨越逃,越逃越涨”的怪圈。 (张枫逸)

 呼唤管理的“应对攻略”

 在消极被动的“逃票攻略”之外,我们更呼唤管理者积极主动、更具建设性和治本效果的“应对攻略”。

 攻略一,直接推动景区门票降价、使之不断趋于合理化。相关价格主管部门必须不断强化对景区门票价格直接的监管力度,通过诸如“最高限价”、“扩大半价”、“价格听证”等措施,促进门票价格的规范化、合理化。

 攻略二,逐步改变和消除催生高价门票的逐利化体制机制。比如,景区沦为地方政府赚钱机器的景区管理体制机制,成本畸高、负担沉重、债台高垒的景区经营运行体制。据此前新华社报道,全国许多大景点动辄一年数亿元的门票收入,往往要被多个部门“雁过拔毛”,真正用于景区保护的经费寥寥无几。

 攻略三,逐渐扭转囿于“门票、收费”的狭隘旅游发展观。旅游经济不是简单狭隘的“门票经济”,更不是粗暴蛮横的拦路圈地式“收费经济”,旅游不仅是一种物质经济,更是一种精神文化;不仅是一种赚钱产业,更是一种公益事业。相应地,发展旅游绝不能仅仅一味地敛财收费,更应为游客供给具有独特人文价值的文化资源和享受。(张贵峰)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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