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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倍加班工资,要提醒更要执法

发布时间:2012-05-06 07:33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如果一位在上海工作的劳动者连续3天加班,那么他最少应该拿到466.69元的加班费。这个加班费是怎么算出来的呢?记者从上海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五一”假期中,法定假日为5月1日。用人单位在劳动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4月29日和4月30日,如不给补休,应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4月27日新华网)

 五一小假期前后,加班报酬又成了坊间热议的话题。包括上海在内的许多地方公布了五一假期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提醒劳动者维权投诉。但劳动部门仅仅重申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这样的重复和强调并没有多少新意。

 《劳动法》已颁布17年,《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开始施行。有消息说,《工资条例》正在酝酿之中。不得安排职工超时加班、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实物不能抵工资,是重复了多少次的法律常识,劳动部门为何还一再提醒和强调呢?我看主要原因还在于,《劳动法》还不足以让用人单位敬畏,《劳动法》的执行力也并不强。

 不可否认,这其中有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够强的原因。但是,在就业难的现实语境下,员工与用人单位的权利地位并不对称。除了机关事业单位、高新技术行业与闹用工荒的单位,劳动者即使知道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违法,也不好意思或者说不敢开口找老板要法定假期与加班工资。再说,普通劳动者休息时间本来就少,工作已经够辛苦了,他们也没有多少时间与精力去找劳动部门投诉。在掌握话语权的老板面前,对劳动者来说,法律条文中的加班费显得有点奢侈。还有消息说,《工资条例》因为有的单位抵制面临难产局面。

 虽说最高法院有规定说,用人单位隐匿加班证据应该担责。但是上法院起诉毕竟是最后的权利救济手段,为了几百元的加班工资,有多少劳动者会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呢?因此,更多加班工资争议还靠政府职能部门去化解。

 在我看来,劳动部门除了提醒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以外,更应该创设让劳动者敢于投诉维权的舆论氛围与保障机制。一方面,要把法律、政策宣传到位,法律、政策规定不仅要在媒体上发布,还应该深入工厂、车间宣传、提醒,让所有劳动者都知晓自己在法定节假日获得3倍加班工资的权利;另一方面,要主动出击,严格落实法规政策,到一线查处违规用人单位,并认真落实劳动者投诉。触犯了克扣加班工资的底线,不仅要敦促用人单位补偿劳动者,而且要依法处罚,对用人单位打击报复投诉劳动者的情形更要严惩不贷,让用人单位感到克扣加班工资不仅失去民心而且得不偿失。同时还要借助法律的力量,完善企业工会组织,提高工会的地位,让工会为劳动者说话,让劳动者有底气和平台与用人单位平等展开工资协商。

 总之,要维护好劳动者休假权利,让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口惠实至,相关部门不能止于反反复复提醒,而要拿出实际行动认真执法,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改变保护劳动者权益“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局面。

  刘凯玲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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