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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德”论

发布时间:2012-04-27 07:00  来源:北京日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官员的道德程度往往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道德尺度

 官员(干部、公务员)的道德程度往往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道德尺度。官德之力可以成就一个时代,也可以摧毁一个王朝。所以中国共产党在进城掌权之前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通过了五项决议:不以人名命名、不祝寿、中国同志不与马恩列斯并列、少拍巴掌、少敬酒;又提出“两个务必”,这是关于党风党纪的决议,对执政党来说也是一个关于“官德”的决议。进城后不久,毛泽东又严厉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

 官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人们通常说的这个“官”,其称谓及相关制度在历史演进过程中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不论如何演进,有两点未变。其一,是拥有一定权力的人;其二,是参与管理国家或地方事务的人。

 这样的特性,使“官”与普通百姓有了明显的区别。这个区别在于他们拥有参与制定国家政策或地方政策的机会,有分配手中各种资源的权力。手握权力,有所作为,这是当官的“好处”。但从另一个角度说,权力太大,诱惑太多,就有位高坠重之险。权力如同一枚试剂,检验着官员德行高下。在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无论世界上哪一个国家,无论人类社会哪一个历史阶段,官员都是最大的受益群体,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人群。他们的品格高低、德行好坏不仅关乎个人,更关乎社会、影响政局。从这个角度说,官员是面临诱惑最多、社会影响最大、最需要监督的高危人群。

 德即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源于风俗和习惯的德,与法一并构成了自上而下的社会规范。所不同的是,德不是强制性的,是发乎自身的内在约束力,而法则是强制性的,是外部强制力,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底线。显然,德的尺度要高于法,违法的必定离德,合法的未必合于德。德的门槛明显高于法。比如,见死不救者,会受到道德的审判,却能逃避法律的制裁。中国是礼仪之邦,向来注重德,讲求德政、德治、德礼、德行。《周礼·地官》,列出六德:知、仁、圣、义、中、和。老子《道德经》,列出三德:礼、义、仁。儒家列出五常,仁、义、礼、智、信。

 德是维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础。俗话说,仓廪实而知礼节。德的水准反映了社会文明的程度。德也是一种文化,一种传统,体现了不同的社会需求与时代精神。比如,中国传统的德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在人性本善的基础原点上,重忠崇仁,强调通过德治,达到社会和谐,体现了农耕文明内敛、节制的特征;而西方的德深受古希腊民本思想的影响,在人性本恶的基础上,重信崇智,突出法治的力量以达到平衡,显现了商业文明张扬、理性的特征。

 正确行使权力,离不开道德的力量

 官德是官员所应恪守的职业道德,是官员工作生活、思想行为的规范与准则,是从政之道、用权之德,是用权的行为规范。

 在中国古代,“内圣外王”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特征,它是指修身以成圣贤之德,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内圣外王”之道,是安身立命之道,更是历代的为官之道,它强调德行是治国的前提,也就是说,权力只有以德为指导,才有正确的方向,因此“治人”必先“修己”。

 中国封建时代一向重视德治。一是 “为政以德”,即执政者要以德施政,善待民众,以赢得百姓的拥护;二是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德行去教育和感化百姓,“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从司马迁的《史记》开始,就出现了对官吏的道德评价,孙叔敖是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写的第一个人物,被尊为“循吏第一”,即奉法循理的官员。官德的标准,不同时期侧重不同。在司马迁的笔下,行教、清廉、守法便是好官。在战国、秦及汉初,守法则首当其冲。到了“独尊儒术”时期,推行教化又成为好官的标准。三国末年,根据司马懿的思想,清、慎、勤成为好官标准,清官也就逐渐成为好官的代名词。唐太宗李世民结合汉代刘向“六正六邪”之说,将好官的德行分为六类——高瞻远瞩的圣臣、扶善除恶的良臣、进贤不懈的忠臣、明察成败的智臣、廉洁奉公的贞臣、刚正不阿的直臣,以圣明、贤良、忠诚、睿智、贞洁和正直作为官德的六大内容。

 德是一定时期社会经济的产物,永恒不变的伦理规律与道德教条是不存在的,但这不是割断历史的借口。作为历史范畴的官德,有一部分被继承和延续下来。比如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无私奉献、岳飞“精忠报国”的爱国精神、文天祥“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浩然正气、孙中山“天下为公”的坚定信念等。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与建设中出现了许多道德楷模。比如大无大有的周恩来、坚持真理的彭德怀、一心为民的焦裕禄……他们都赋予了官德新的时代内涵。

 现在提讲“官德”,有何针对性

 其一、“治国先治吏”,这是由官德的相对特殊性与重要性所决定的。官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代表着党和政府形象,管理着公共资源。官员是社会的风向标,其道德水平的高低,决定着权力的正邪走向,关系着民心向背,影响着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兴衰存亡。

 马克思说,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所不同的是,究竟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还是为少数人谋利益。一个称职的官员,应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维护大多数人的福祉,以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为重,公平行事,清廉务实。而这一切都是在道德自律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实现,倘没有道德的基础与依托,权力会失控变形,政治会失去方向。

 其二、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道德建设刻不容缓,官德首当其冲。俗话说官德不良则民德必失,对民众具有示范意义的官德,其导向作用,可四两拨千斤。道德建设,应从官员抓起。

 其三、官德不彰,贪腐丛生,危害社会信任。官德建设,历来为我党所重视,涌现出了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杨善洲等一大批官德高尚的楷模。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官德出现了滑坡:热衷做秀、罔顾民生;急功近利、钻营浮夸;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尸位素餐、不思进取;贪污腐败、骄奢淫逸。“官德”缺失已成为腐败犯法的重要诱因。权力的滥用、资源的垄断、官德的沦落,又加剧了贫富差距,危害了社会秩序和社会信任。

 从三方面入手,常修为政之德

 官德不正的成因有很多方面,信仰沦丧、教育不力、监督失效、司法不公、官官相护等,都在某种程度造成或者纵容了官德不正的现象。要彻底改变这些,关键要从自律、法律和监督机制三个方面入手,真正从观念、制度上尊重人民,维护人民利益,保证社会公平,让公开、透明的阳光驱逐贪欲私利的黑暗。

 1、道德自律。道德自律需建立于责任意识之上。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责任感支配下的行为,才有积极性与主动性,才会通过自律来限制不当的自由。社会学上有一个著名的“横山法则”,即最有效并持续不断的控制不是强制,而是触发个人内在的自发控制。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和价值观日益多元的新形势,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责任意识,深化道德的内在自觉,真正领悟“公权民赋”的含义,树立以人为本、官民平等的思想观念,这是提高官德修养的内在因素。

 2、完善法律、法规。官而不德,社会不稳;德法兼治,社会和谐。德与法,向来是两种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共同维系着社会的稳定。单纯依靠道德来纠偏制衡,只是一种美好的期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德建设在强调自觉、自律的同时,更需要法律等强制手段的配合,通过公正严明的惩治手段,降低腐败发生的几率。如果说道德自律旨在不想腐败,法律制度的意义则在于不敢腐败。

 3、加强监督管理。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道德约束不了权力,权力只有用权力来约束。”官越大,权越大,责任也越大,就越需要有效的监督。通过严密的监督机制——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增强透明度,使官员思想品德、政治作为、经济状况处于合法合理、行之有效的监督之下,防微杜渐,以彻底摧毁腐败滋生的温床。

 胡锦涛同志指出,各级干部做官要有官德,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习近平强调,选拔任用干部,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求领导干部用权讲官德,交往有原则。今天,在复杂的形势下,加强官员道德修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经济有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不仅是一个大党对14亿人民的历史使命,也是一个大国对世界的时代责任。

  (梁 衡 董 岩 作者梁衡为人民日报原副总编辑,董岩为中央电视台策划)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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