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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按家庭征收宜早不宜迟

发布时间:2012-04-05 07:11  来源:东方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虽然国务院日前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没有提到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以“家庭征收”为核心的个税改革工作停滞。记者获悉,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3月26日《济南日报》)

 虽然个税改革问题,一直是社会各方面议论的热点和焦点,但是,进展一直十分迟缓。除了在民意的强力推动下,对个税起征点进行了几次调整,尤其是最近一次,调整的幅度还比较大。但是,由于没有伤筋动骨,个税改革更多的还是处于原地踏步状态。

 如果能够按家庭征收,毫无疑问,才算是真正的改革,真正的伤筋动骨。

 尽管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按家庭征收也未必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个人所得税听一切问题,但是,至少要比现在科学、公平、合理得多。如有下岗人员的“长短腿”家庭、如可以倒逼相关职能部门加大信息搜集和整理、公开力度、推动官员财产申报等。

 而事实上,个税能不能按家庭征收,技术并不是最主要的问题。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成功经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有没有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只要下决心改,只要有信心改,所有的技术问题都能够得到解决。即便暂时不能解决的,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予以弥补。

 个税改革作为相对简单、单一、专业的改革,技术问题就更不是障碍了。真正的障碍,在于敢不敢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把个人所得税的棒打到高收入人群、高收入家庭的身上,敢不敢把与个人所得税密切相关的收入信息、财产信息公布于众。

 如果认识上没有障碍,决心和信心上没有问题,就会通过种种手段和办法,在技术和操作上寻找突破口。

 类似的问题,在房产税的改革上,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如全国信息联网工作,只要相关职能部门愿意配合,很多信息资源是完全可以共享的,是可以对个人所得税按家庭征收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的。事实上,这些资源的搜集和汇总,并不仅仅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对其他方面的改革也会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

 如果个人所得税能够全面按家庭征收,对社会财富分布状况的了解和掌握也是极为有利的。因为,目前对社会财富的分布,更多的还是一般的了解。到底存在怎样的问题,社会财富到底掌握在哪些人手中,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到底怎样,并不了解,至少了解不够真实全面。一旦个人所得税按家庭征收,家庭收入信息已经全面掌握,社会财富的分布也就全面掌握了。那么。对宏观经济决策和政策的制定等,也就有更加科学、准确、有效的依据。

 也正因为如此,个人所得税按家庭征收,与其说是一项税收政策的改革,到不如说是整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部分。而且,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等,也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所以,个人所得税按家庭征收改革,应当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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