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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请给一些场所设临时停车位

发布时间:2012-04-03 07:28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前天,近百辆私家车停在镇江市金山湖旁边的征润洲路时,被贴上了违停罚款单,车主质疑有关部门执法不够人性化。

  (3月26日《京江晚报》)

 交警严格执法给违停车辆贴上罚单,私家车主想找停车场停车却没有位置,公园管理方称,如果真的添了车位,平时又会闲置造成资源浪费。乍一看谁都没过错,细分析好像谁都有责任,私家车没停车场就可以违停吗,公园方当初为何不把停车场建大些,交警为什么不可以人性化执法!私家车主在找不到停车场的情况下,在路宽车流小的地方停车,看似合理但不合法,警察的严格执法显得合法却不合理。

 交警严格执法的初衷当然是为维护交通秩序,罚款并非目的,如果遇到此类合理却不合法的情况,维持交通的管理方,交警部门还是要顺民心、合民意的制定相应的方案。在市中心狭窄的斜桥街、山门口等路段可以画出临时停车位,在路面更为宽阔、车流量更小的路段更能这么做。如果该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就让人怀疑交警部门有借此敛财的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这种临时停车既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交警部门还是要以人为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毕竟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而不是为难群众,更不是为了罚款。

(作者:张引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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