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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反“咬”了一口

发布时间:2012-03-24 07:00  来源:钱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一代IPAD产品火爆销售之时,近百部文学作品,在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被摆在苹果应用商店出售,甚至免费下载。日前,22位中国知名作家向苹果公司集体维权。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苹果应用商店确实存在盗版侵权嫌疑,但尚需相关部门确认后才能作出最终判断。

 钱报网网友烟雨一蓑:“靠上传盗版出版物牟利是他们圈子里公开的秘密”,苹果应用商店图书出版程序开发者林先生如是说。也就是说,大家都知道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却依然这样做,因为没人管。很像打家劫舍的强盗,人们眼睁睁地看着被抢,却无可奈何,这是社会的悲哀。一般的“小偷”偷的是财物,而盗版商偷的则是学者的创意和灵魂,是更高层次的“偷”。

 钱报网网友陈爱兵:一家“具有版权意识”的西方公司,在中国却遭遇“被维权”,这似乎是一件提振民族信心的好事。但仔细深究,问题却来了:在国外规规矩矩的苹果公司为何一到中国就成了盗版帮凶?“苹果门”究竟是苹果之过还是中国之耻?必须承认,深受网络盗版、免费转载之苦的,远不只维权的22位知名作家,在新闻评论领域,类似的情况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去年9月16日,中国青年报曾刊文《“丢人”的稿费,该涨涨了》,指责目前过低的稿酬标准严重影响写作者的积极性。但笔者以为,相比稿费高低,著作权保障的实际缺失才是关键。尤其在网络时代,广大作者极易沦为网站“免费劳工”,这与其说是某家公司“良心黑”,毋宁承认是现行著作权法“落伍了”。事实上,如何“修改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使之适应网络时代的传播特征,已经成为决定文化能否实现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因素,而此次闹得沸沸扬扬的“苹果门”,不过是国内作家为发泄不满找到的一个“洋靶子”而已。

 钱报网网友孙青青:苹果公司的创始人乔布斯曾经说过:“从苹果公司创立之初,我就已经认识到我们的成功是来自知识产权,如果人们可以任意复制或偷取我们的软件,我们早就破产了。如果知识产权不受保护,我们也就没有动力再去制作新的软件,或者开发新的产品了,如果没有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那么很多创意公司就会消失,或者根本不会出现。说到底,道理很简单,偷窃是不道德的,这样做会伤害其他人,也有损自己的名誉。”苹果公司现任管理层应该多多品味乔布斯的这番话,然后作出明智的选择。

 钱报网网友殷光:先进的网络技术应该让知识的价值得到显现,这是对知识的尊重,是对文明的尊重,如果得不到显现,那么,必然造成知识的贬值,造成文明的卑微。这对一个民族的发展,对一个国家的繁荣是不利的。不客气地说,不能让知识真理价值得到最好体现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不能让知识真理受到公民崇拜的国家是没有前途的。(主持:高路)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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