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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需要这样的“和事老”

发布时间:2012-02-25 07:30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江市63岁的周秀琴退休后本可以在家带孙子、享清福,然而她却闲不住,主动走上人民调解员岗位。退休3年多,她独立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72件,调解成功364件,成功率达97.8%,同时参与重大纠纷调解、制止恶性事件17件,周围的百姓都亲切地称她“和事老”。

  (2月21日《京江晚报》)

 “和事老”在生活中一般带有贬义,特指那种无原则调解纠纷的人,但报道中的周秀琴这位“和事老”,有效地排解了居民之间因琐事引起的纠纷,防止了一些小矛盾向大矛盾发展,制止了恶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了许多家庭与社会的和谐。

 许多人与人之间的纠葛和矛盾都是因为一些小事引起的。为“争一口气”,有人不计后果把事情闹大,等到冷静下来不少人也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而在小纠纷没有升级为大冲突前,如果有一位德高望重的人出面调停,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中,双方的争端也就平息下来。不少时候生活中就因为缺少这样的调解员,从而使得一些小矛盾升级为大矛盾,双方最后不得不法庭上相见。

 法律不能包打天下,有些人即使通过诉讼赢得了官司,双方当事人之间却结下了更深的怨恨,这种赢了官司却输了钱、断了恩情的例子生活中太多了。许多纠纷走法律途径不仅花钱费力,还牵扯双方大量的时间,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耗费了不必要的社会成本。一些纠纷通过法院裁决下来,当事人双方都不是赢家,这种双方都不赢的官司事后大家内心都懊悔不已。

 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一哲理大家都知晓,只是有时没有人给纠纷双方当事人提供退一步的空间,以至于他们不得不为“一口气”而“战”。

 在如今提倡“大调解”促社会大和谐的环境中,周秀琴老人的这种调解形式是值得提倡的,也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希望社会上这种“和事老”越来越多!

  张引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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