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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民生工程沦为“民怨工程”

发布时间:2012-02-12 07:00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要真正造福于民需要民众参与、民众监督,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计划投资61.3亿元的“惠民”工程,遭到当地民众质疑。当地人认为这个工程是“败家工程”,因为政府在土地承包上二次获利,并用价值上百万元的别墅当“种子商店”。(2月6日《中国青年报》)

 粗一看,林甸县正在全力打造的这项“天字号项目”,计划投资61.3亿元、规划面积2456公顷,计划建设2.4万栋温室大棚,预期产业格局年创效益50亿元,吸纳近6万就业人员。它被定性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民生工程,似乎无可厚非。

 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这一项目先期建设的“38栋实验大棚”已经撂荒损坏,新建的两处砖瓦窑未投产即马上拆毁。而这一工程还存在违法行为:去年5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就在其官网上曝光了这一项目中的大庆温泉果菜基地的违法用地情况,并指出这一项目“违法地域集中且面积较大,是一起典型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违法行为”。更让人痛心的是,耗费巨资兴建的果菜基地大部分大棚并未投入生产,基地内实际投入生产的大棚不足200栋,只有二区的大棚投入生产的较集中,但是,“那是给领导参观用的”。

 披着光鲜亮丽外衣的民生工程,原来如此千疮百孔、问题成堆,不得不让人心生困惑。更让人倍感沉重的是,现实生活中,类似的现象频频发生。去年媒体曾曝光过不少此类事件,如河南一县城斥资近千万元建设一条观光铁路,但铁路沿线无任何景点可供观赏;在经济欠发达的江苏阜宁,当地政府耗资数百万元兴建了一个“山寨版中国馆”;在财政收入不到3亿元的山西蒲县,花2亿盖个形似鸟巢的文化宫;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是个贫困县,却花费巨资建一座配备露天咖啡座、鱼趣台、音乐喷泉,占地182亩的办公大楼……这些问题工程,大多被当地政府冠名为“重点项目”、“民生工程”。

 按理说,地方政府建设民生工程,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本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但有的地方投入大量财力物力,搞所谓的“民生工程”,结果却事与愿违。有的地方甚至把一些违规违法的项目、工程贴上民生工程的标签,最终真相曝光、受到质疑批评。

 究其原因,类似工程主要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脱离民众。这些工程的动议,不是来自群众的需求,不是来自科学的决策,而是来自脱离实际的长官意志,拍脑袋工程。二是违背民意。一些耗费巨大财力的“民生工程”,其目的是为了显示政绩、邀功请赏,实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民众难以直接受益,自然不会买账。

 一些地方的“民生工程”出现争议、受到质疑,这提醒我们:要防止民生工程引发民怨,不仅要有执政为民、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的出发点,也需要加强资金筹措、施工建设等具体领域的管理,还需要从制度设计上对立项、决策、监督等关键环节予以规范与完善。

 民生工程要真正造福于民,赢得民心,就得真正做到民众参与、民众监督,努力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因为民生工程本来就是运用地方财力,造福于民,可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民生工程从项目规划、论证、建设、验收,都不应该让民众置身事外。而民众参与项目的决策与监督,不仅能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而且还能使党委意图、政府决策、民众愿望找到一致的结合点,促进政府公共财政实现阳光化、均衡化,这样就能从源头上化解重大项目、工程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从根本上防止民生工程沦为“民怨工程”。(尹于世)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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