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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休假规定是谁的无奈?

发布时间:2012-02-02 07:29  来源:荆楚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天是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一些上班族想起假期前公司发布的另类休假规定,颇为不爽,比如过年期间体重超标回来要罚款,员工想领单位发的红包必须要父母写收条,新一年的年假必须连着过年一起休掉……这种种雷人的规定你听过吗?(1月29日《扬子晚报》)

 虽说这样的休假规定,确实让人闻所未闻,似乎有些雷人,更在些让员工感到无奈。然而仔细想想,这些企业之所以想出如此雷人、如此让员工感到无奈的休假规定,恐怕更是出于老板的无奈。

 你想,老板本是为了让员工回家过年时能表达一次对父母的孝敬之心,所以给员工专门发2000元孝敬父母的“孝顺金”,应当说这样的企业文化不仅具有中国特色,而且也是对员工关怀备至的具体体现,可是偏偏有员工把企业给员工父母的2000元“孝顺金”孝顺了自己,岂不辜负了老板的一番苦心?由此老板才想出了“员工想领单位发的红包必须要父母写收条”的规定,我们难道不能由此感受到老板的无奈?至于“过年期间不控制体重要罚款”、“年假必须在春节后休掉”这样的规定,看似雷人甚至无理,其实也是出于老板的无奈。譬如员工的年假如果都在企业生意最好、营业最繁忙的时候使用,犹如铁路员工都要在最繁忙的春运期间享受年假,肯定不会批准。当然对于类似的规定,作为企业老板应当从企业的特殊性,对员工说明它的必要性。同时,还要尽可能给员工一点选择的自由,才能让员工从“雷人”的规定中认识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使员工在执行“雷人”规定时并不感到雷人。

 企业的和谐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国有企业几十年所接受的教育,使我至今还深信,作为企业的老板,应当尽量给员工以自主的权利,但作为员工,也应当自觉分担老板的无奈,减少老板的无奈,譬如不把老板发的“孝顺金”变成自己的福利费;譬如不在生意繁忙的季节硬要享受年假外出旅游甚至在家休息;譬如为了适应高端服务业的需要而自觉控制节假期间的饮食。有了诸如此类的自觉,老板恐怕就不会想出诸如此类奇怪的休假规定,才能让企业多一份和谐,少一点雷人和被雷。(金海燕)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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