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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制需慎行

发布时间:2012-01-25 06:46  来源:京江晚报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妇联、人社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正在调研弹性退休制。弹性退休制不是简单地一刀切,而是让男女在退休年龄上下限间有选择权。(1月15日《扬子晚报》)

 目前,我国男女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这一政策沿袭的是上世纪50年代的相关规定。无疑,这一规定有它的局限性,已经不符合时代的要求。对现行退休政策进行改革是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心声。

 “妇女延迟退休”这一呼声有人赞成有人反对。笔者就曾听到某一线女工说,自己辛苦了几十年,不到50岁就浑身到处疼,实在吃不消生产一线的活,希望自己能早点退休。像她这种情况的女工大有人在,这是那些坐办公室的妇女无法理解的。但不延迟也不合理,如报上所说,女医生55岁时,经验丰富,家庭负担小,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这时若让她们退休实在是社会的一大损失。

 实行弹性退休制,似乎能解决这一难题。但在笔者看来,实现这一制度,可能不会像某些人说得那样,能体现男女平等和公平。

 毋庸置疑,一些拥有一技之长和占据要职的人是希望延迟退休的,这些人应该属于社会上的精英,平时收入就颇丰。如果让他们延迟退休,可能对社会有益的同时,也会带来负面影响。因为此举势必造成某些人占有更多的资源,拥有更多的收入,占有资源的时间更长,使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更加显著,造成新的不公。

 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退休制度是一种必然趋势,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行弹性退休制也是一种创举,但需在摸索中谨慎前行。赵晖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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