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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入奢”折射公款消费之痛

发布时间:2012-01-25 07:00  来源:千龙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2至尚优品中国千万富豪品牌倾向报告》指出,茅台已成为全球第四大最值钱的奢侈品牌,同时茅台还是“十大最受富豪青睐的送礼品牌”之一。(1月12日 《广州日报》)

 作为国宴用酒,茅台在中国外交史上都留下了自己的印记,而在中国“上行下效”的文化传承之下,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宴请,往往也就少不了茅台,如今茅台击败轩尼诗、酩悦香槟和人头马等老牌名酒,入选十大最值钱奢侈品牌,还是令人震惊,各级部门的政务消费能力,由此可窥一斑。

 普通百姓家庭,逢年过节喝上一瓶茅台,尚属“奢侈行为”,可见茅台的消费群体,压根就不在人数最多的老百姓上,就在前几天,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的一句话,引来满堂喝彩,“茅台那么贵,如果不是公款消费绝对不会到那个价格。是公款吃喝扰乱了市场秩序。”此话一语中的,直指高档名酒每年涨价的核心所在,据《人民日报》报道,我国每年举办会议高达几千万个,参加会议者有上亿人次之多,年均增长20%。如此多的会议召开,免不了的是公款消费,如此庞大的消费市场,而茅台几乎每年涨价,有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介绍,茅台去年不少种类的酒甚至三个月就上涨三成,还“有价无市”!这样一来,看似不可思议的“入奢”,就显得自然而然,不“入奢”都不行了。

 整治公款消费的口号喊了这么多年,效果究竟如何?仅就国家税务总局去年自己公布的“三公经费”显示,一年的消费就达22亿元,而仅仅公务接待费一项,就达到6.66亿元,日均公务接待费182万元!庞大的消费数字背后,有多少是值得推敲,值得审查的?而不少部门明显超标的“三公经费”,也只在公布数字之后,就画上了句号,再无下文,令人深思。

 我国的《刑法》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国家公务人员的“公款消费罪”,对各级部门的公款消费监管,也基本停留在口头警告的程度上,实在无法“敲山震虎”,也让公款消费成了法律难以监管的灰色地带,尽快明确“公款消费”的法律责任,让纳税人的钱花在刀刃上,而不是“十大奢侈品”上,已经迫在眉睫。(苏秦)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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